Re: [新聞] 惡犬埋伏咬5童 抓狗大隊出動!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7/14 19:27), 9年前編輯推噓-13(9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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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salucard (奧薩)》之銘言: : 5.備註: : 抓狗的是地方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人員,簡稱動保員 : 動保團體是促成修法傷害動物判2年以下併科20萬到200萬的抗議團體 : 記者搞混了吧 動保團體是促成修法傷害動物判2年以下併科20萬到200萬的抗議團體 動保團體是促成修法傷害動物判2年以下併科20萬到200萬的抗議團體 動保團體是促成修法傷害動物判2年以下併科20萬到200萬的抗議團體 有沒有人願意一起關注「無限上綱式」動保的,動保法修正,傷害動物甚至比傷人更重。 企業違法操死勞工,法律重罰兩萬元 弄死貓狗,處罰兩百萬元 砂石車司機壓死人,過失致死判兩年 八仙塵爆 15 死,呂終極一審判四年。 動保法修正,毒死兩隻狗最高可判到五年! 保護人的法律不修正,傷動物比傷人罰更重,有沒有輕罪重罰,大炮打小鳥,違反比例原 則,侵害人權之嫌?為何國家保護動物勝過保護人民? 當然貓狗本會說:「那是傷人的法條太輕了,這不是阻礙進步動保立法的理由,汪汪」。 問題是法律公不公平,必須考慮比例原則:輕罪輕罰,重罪重罰。新版動保法(or 貓狗 法)修正通過的一瞬間,「輕罪重罰,重罪輕罰」的不公平現象就會立刻發生。毒死兩隻 狗有機會比呂終極大屠殺十五人判刑還要重,要說法律很公平,不管你信不信我是不信。 再來,這種「都是別的法條的錯,都是 they 的錯」如果說的通,那以後立法規定刑度都 不用參考現在的法律,可以隨便亂訂啦,棄養貓狗判死刑應該也可以,反正跟現有的法律 體系嚴重不合,都是其他法條的錯。 貓狗本愛說愛可以有等差。怎麼他們的愛有等差不包括人類?大家都知道做善事要從最重 要的人開始做起:先孝養父母,再友愛兄弟姐妹子女,達到一定程度後再去談佈施街友, 救濟貧困兒童。如果拿錢去把街友和貧困兒童餵飽飽,自己的父母妻兒卻挨餓受凍,這樣 的「善人」是偽善。貓狗本修法,卻要求在保護人類的法律合理改善之前,就優先通過「 無限上綱式」動保修法,傷貓狗比傷人罰更重,國家優先照顧非人類動物,卻棄自己國民 於不顧,要說這樣法律很先進? 史記紀載,有楚莊王,要以埋葬人類之禮埋葬愛馬,被諷「何不比照國君埋葬呢?」成為 千古笑談。怎麼現在 2016 年,卻有人要幹蠻荒時代楚莊王的蠢事,還要寫入法律?國家 注重貓狗,勝過注重人權甚至侵害人權,那就不是本世紀最先進動保法,而是本世紀最新 笑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0.200.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8495676.A.94F.html

07/14 19:30, , 1F
吞下去吧,DPP眼中狗>>>>>>>>>>>>>>>勞工
07/14 19:30, 1F

07/14 19:30, , 2F
勞工有喵汪可愛嗎...(結案
07/14 19:30, 2F

07/14 19:31, , 3F
空姐>>>>>>>>狗>>>>>>>>>>勞工
07/14 19:31, 3F

07/14 19:31, , 4F
才這樣就算無限上綱?你也太玻璃心
07/14 19:31, 4F

07/14 19:32, , 5F
狗本會來噓你,先補血
07/14 19:32, 5F

07/14 19:34, , 6F
動保團體真的很超過
07/14 19:34, 6F

07/14 19:35, , 7F
所以你打爆DPP國會辦公室電話了沒??鍵盤關注俠??
07/14 19:35, 7F

07/14 19:35, , 8F
汪汪
07/14 19:35, 8F

07/14 19:36, , 9F
我寫文章去媒體報紙投稿應該也算行動吧?
07/14 19:36, 9F

07/14 19:36, , 10F
愛狗人士會噓你,先補血
07/14 19:36, 10F

07/14 19:41, , 11F
你要去念書。呂是負責人,因此有責任。但呂並不是殺人罪。
07/14 19:41, 11F

07/14 19:41, , 12F
呂沒有殺人意圖,他不是拿刀去故意殺人。他是因業務過失致死
07/14 19:41, 12F

07/14 19:41, , 13F
法律中的過失和故意,是分的很清楚的。
07/14 19:41, 13F

07/14 19:41, , 14F
例如殺狗,如果是故意虐狗,那刑責自然高一些。
07/14 19:41, 14F

07/14 19:41, , 15F
如果是因為駕駛機具或是過失,不小心殺了狗,過失另有處罰。
07/14 19:41, 15F

07/14 19:42, , 16F
動保法裡面都會載明"無故"虐待或...."無故"殺害...
07/14 19:42, 16F

07/14 19:42, , 17F
第一,看動機,是無故還是故意。因此區分過失致死或故意殺人.
07/14 19:42, 17F

07/14 19:42, , 18F
而你文章所提,呂殺了15人才判4年"。但是,呂沒有殺人。謝謝.
07/14 19:42, 18F

07/14 19:43, , 19F
鄭捷在捷運車廂殺人,不滿15人,但是鄭捷被判死刑。懂嗎?
07/14 19:43, 19F

07/14 19:44, , 20F
你要看犯案者的動機為何,是故意、義憤、過失。法律嚴謹審核.
07/14 19:44, 20F

07/14 19:44, , 21F
最高刑度 vs 最低 阿不就好棒棒
07/14 19:44, 21F

07/14 19:44, , 22F
所以不是看"幾個人"。好嗎。扮家家酒ㄅㄆㄇ。
07/14 19:44, 22F

07/14 19:47, , 23F
韓國的客運遊輪沉沒,受難者數百。船長被判刑,但不是死刑。
07/14 19:47, 23F

07/14 19:47, , 24F
船長和呂,都沒有殺人的意圖,他們是執行業務時產生的過失。
07/14 19:47, 24F

07/14 19:48, , 25F
虐狗而言,如果是"無故",你故意虐狗,這個刑責自然要高一些.
07/14 19:48, 25F

07/14 19:48, , 26F
你要看當時的狀態是故意、還是過失。而不是用手指去算人數。
07/14 19:48, 26F
即使考量故意和疏忽。「故意殺兩條狗」比「嚴重疏忽導致 15 人死亡」判刑要重,於個 人而言依然不可接受。 故意虐殺先擺一邊,有人實在受不了野貓鬼叫,下定決心毒貓,即使他是「故意」去毒貓 ,請問要說他的罪理所當然比「嚴重疏忽」導致害死十五人的呂終極重嗎?不見得吧? 放個大絕吧:如果被傷害的生命是什麼種類不重要,過失和故意才重要,那「故意」拍死 一隻蚊子應該要比「過失」致死殺人判更重 ※ 編輯: d8888 (211.20.200.82), 07/14/2016 19:52:26 ※ 編輯: d8888 (211.20.200.82), 07/14/2016 19:53:56

07/14 19:55, , 27F
受不了野貓鬼叫,可以報"動物防疫所"。如同這篇新聞大白狗事件
07/14 19:55, 27F

07/14 19:55, , 28F
大白狗咬傷人,因此報案,讓動物防疫所的人去捕捉。
07/14 19:55, 28F
我沒說毒貓沒錯,請看清楚。我說:「毒貓」有錯,但要說罪比呂終極重,那就太荒謬了 。

07/14 19:55, , 29F
如果你不虐動物,這罪判多重都不甘你的事
07/14 19:55, 29F
我支持小偷和外遇全部凌遲處死,反正我這輩子不偷東西不通姦,小偷和外遇全部凌遲處 死不關我的事

07/14 19:55, , 30F
而不能像你講的,受不了野貓鬼叫,所以要殺死貓。
07/14 19:55, 30F

07/14 19:56, , 31F
鄭捷在捷運亂砍人,也是要交給警察,而不是你現場可以殺掉鄭.
07/14 19:56, 31F

07/14 19:56, , 32F
所以你的比喻都很ㄅㄆㄇ。再者,按照你用"人數"的邏輯,
07/14 19:56, 32F

07/14 19:57, , 33F
鄭捷的事件,受害者四個人。所以你認為鄭捷的刑度要低於4年嗎
07/14 19:57, 33F

07/14 19:57, , 34F
呂因為粉塵氣爆案,受害者15人,呂才四年。
07/14 19:57, 34F

07/14 19:57, , 35F
照你的看法,那鄭是不是要改判2年?
07/14 19:57, 35F
動機、手法和「受害對象」都要看 鄭捷受害人數雖小於呂終極(4 人 < 15 人),可是畢竟是人(相差沒有「動物 v.s 人 」那麼大),再考慮他手段兇殘、出於故意和極端的邪惡,所以死刑合理。 若照您這種只問動機和手段,不管受害對象是什麼物種是不是人類的邏輯,那有人用殺蟑 藥一次故意殺幾十幾百隻蟑螂,那不就應該死刑?
還有 46 則推文
還有 9 段內文
07/14 20:48, , 82F
那請問你出生到現在吃了多少控肉飯和雞腿飯?你好殘忍啊你.
07/14 20:48, 82F

07/14 20:48, , 83F
你騎機車會不會壓到蟑螂螞蟻?也會。這是"無可避免"的。
07/14 20:48, 83F

07/14 20:48, , 84F
那你現在一直高喊所有動物要平等,問題這做不到。
07/14 20:48, 84F
歡迎立法來關我,只要殺雞豬牛跟殺貓狗一樣處罰,而且刑度不是無限上綱,那我稱讚這 樣的立法是真慈悲。有本事立法強制全民吃素,我贊成

07/14 20:49, , 85F
就連法官都有可能吃了雞腿或者是開車壓到了老鼠。
07/14 20:49, 85F

07/14 20:49, , 86F
就連負責斷案的法官都有可能壓過老鼠,全球已經沒人可以執法
07/14 20:49, 86F
通篇舉故意毒貓、毒狗,你拿騎機車來比?騎機車是故意瞄準螞蟻撞? ※ 編輯: d8888 (211.20.201.157), 07/14/2016 20:50:49

07/14 20:50, , 87F
。全世界上至法官,下至販夫走卒,都走路騎車,壓死過螞蟻小蟲.
07/14 20:50, 87F

07/14 20:51, , 88F
幾百億人口已無"不觸法"的人了.按照你剛才所言"動物平等論"
07/14 20:51, 88F
地球什麼時候有幾百億人了?你頭腦還清楚嗎?

07/14 20:52, , 89F
那你是「過失致螞蟻於死」一樣觸法。稍早不是也提過多次?
07/14 20:52, 89F

07/14 20:52, , 90F
半小時前我提過,你「過失致螞蟻於死」,之前我已提過。
07/14 20:52, 90F
你跳針跳夠了沒,讓我們回到核心問題 1. 若惡意殺動物很可惡。法律卻只處罰惡意殺貓狗,不處罰惡意殺老鼠,是否立法執 法不公平? 2. 惡意殺貓狗,可以比嚴重疏失害死十五人判刑重,請問量刑是否洽當? 不要跳針 ※ 編輯: d8888 (211.20.201.157), 07/14/2016 20:53:33

07/14 20:53, , 91F
無論你「故意殺蟑」,或是「過失致螞蟻於死」,你還是犯法了.
07/14 20:53, 91F

07/14 20:54, , 92F
那你現在這裏發瘋似的,不如快去自首,說你「過失致蟻於死」
07/14 20:54, 92F

07/14 20:54, , 93F
不論過失或者是故意,仍屬犯法。過失殺人和故意殺人都有刑度.
07/14 20:54, 93F
說地球有幾百億人口的人說我發瘋,真好意思說。 一句話:你認為法律要不要公平?要不要講求比例原則?要還不要? ※ 編輯: d8888 (211.20.201.157), 07/14/2016 20:54:47

07/14 20:54, , 94F
你即便是不小心壓死螞蟻,那你快去自首。因為你過失致蟻於死.
07/14 20:54, 94F

07/14 20:55, , 95F
你先去看附近有沒有醫院可以開個鎮定劑給你?乖。現在去看1下
07/14 20:55, 95F

07/14 20:55, , 96F
。現在才八點55.搞不好還有門診.看看有沒有鎮定劑可以開.乖歐
07/14 20:55, 96F
說地球有幾百億人口的人先去休息吧 ※ 編輯: d8888 (211.20.201.157), 07/14/2016 20:56:23

07/14 20:59, , 97F
地球有近百億人口.不過就是把近打成幾.注音輸入嘛.你高興啥.
07/14 20:59, 97F

07/14 21:00, , 98F
目前約有72億人口,我想表達近百億,結果打成幾百億。
07/14 21:00, 98F

07/14 21:00, , 99F
地球的人口也是一個普世的基本常識。沒理由你開心成這樣。
07/14 21:00, 99F

07/14 21:01, , 100F
乖,喝杯水。不要對著鍵盤一直狂按,也不要咆哮喔。你乖。
07/14 21:01, 100F

07/14 21:01, , 101F
也不要用黃色發亮的字重複大量的複製同1句話.我看了很害怕>"<
07/14 21:01, 101F

07/14 21:02, , 102F
我很怕你太激動等一下會發生怎樣@@我真的很害怕>"<
07/14 21:02, 102F
近 ㄐㄧㄣˋ 幾 ㄐㄧˇ r u p 4 r u 3 XP 舊注音「近」是選單第 2 個,「幾」是選單第 1 個。 兩個口語發音像但鍵盤輸入其實沒那麼像,太 ㄍㄧㄥ 被變成小弟簽名檔就不好喔 :) ※ 編輯: d8888 (211.20.201.157), 07/14/2016 21:04:23 ※ 編輯: d8888 (211.20.201.157), 07/14/2016 21:06:52

07/14 21:07, , 103F
我覺得你很可憐 我打字快,急欲表達,漏打一個ㄣ
07/14 21:07, 103F

07/14 21:07, , 104F
我覺得你很可憐,我很同情你。
07/14 21:07, 104F

07/14 21:07, , 105F
並沒有人說是"音字沒選字"。並沒有人這樣說。
07/14 21:07, 105F

07/14 21:08, , 106F
而你重複跳針,一直跳,跳到最後只好去抓錯別字。可憐。
07/14 21:08, 106F

07/14 21:08, , 107F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忘了複診。但是我很希望你能過的好。^_<啾咪
07/14 21:08, 107F
謝謝您的問候,小弟也向您和幾百億人問聲好 :) ※ 編輯: d8888 (211.20.201.157), 07/14/2016 21:09:40

07/14 21:10, , 108F
並沒有人說"同音字沒選字"。
07/14 21:10, 108F

07/14 21:11, , 109F
你開心的把小學一年級的注音ㄐㄧㄣ打出來,瞧你喜孜孜模樣
07/14 21:11, 109F

07/14 21:12, , 110F
瞧你開心的樣子,我真替你高興。希望你能天天都這麼開心。^_<
07/14 21:12, 110F

07/14 21:12, , 111F
黃色加亮的字瘋狂的跳針,最後只好抓人家的錯別字。失敬失敬^
07/14 21:12, 111F
謝謝,我也祝福您和幾百億人一起開心 ^_^ ※ 編輯: d8888 (211.20.201.157), 07/14/2016 21:15:45

07/14 21:55, , 112F
可憐,找到一個錯別字就開心成這樣。恭喜恭喜^^
07/14 21:55, 112F
文章代碼(AID): #1NXtSybF (Gossiping)
文章代碼(AID): #1NXtSybF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