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黃國昌FB:難以理解,無法接受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7/11 17:00), 9年前編輯推噓14(14011)
留言25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07/11 12:45,
陪審制、觀審制、參審制這三種哪裡不一樣?有請法律人解釋
07/11 12:45

07/11 12:46,
觀審制,給民眾看一下,陪審制,民眾參與審查。
07/11 12:46

07/11 12:47,
對啊 陪審 觀審 參審 差在哪
07/11 12:47

07/11 14:01,
哎呀 分不清陪審觀審參審 暫時無法支持或反對
07/11 14:01
首先參與審判的人的名稱就不一樣了, 觀審制是由觀審員來參與審判, 參審制的話德國是叫參審員、日本是叫裁判員, 陪審制的話是叫陪審員。 這些人的產生不管是觀審制、日式參審制還是陪審制都是由一般國民來擔任, 只有德式參審制不一樣是由具有意願或受推薦的人來擔任。 這些人參與審判的時間不管是觀審制、日式參審制還是陪審制都是視個案而定, 只有德式參審制不一樣有五年的任期限制。 這些人在參與審判時在法庭的席位不管是觀審制還是參審制都是與法官坐在一起, 陪審制則是獨立一區坐在法官旁邊。 不管是觀審制還是參審制都是沒有排除適用被告認罪, 陪審制則是有排除適用被告認罪。 不管是觀審制還是參審制被告都不可以選擇要不要讓這些人來參與審判, 陪審制則是被告縱使不認罪還是可以選擇不適用, 不過英國及澳洲都沒有這項制度。 不管是觀審制、參審制還是陪審制參與審判的國民都不參與準備程序, 除了德式參審制以外也都不可以事先閱卷, 德式參審制則是原則上禁止。 在參與審判國民的職權的部份, 觀審制是觀審員可以就事實認定、適用法律及量刑陳述意見但法官可以決定要不要採納, 參審制是參審員或裁判員與法官一起進行事實認定、適用法律及量刑, 陪審制是陪審員獨力進行事實認定而由法官決定適用法律及量刑。 不管是觀審制還是參審制法官都有與參與審判的國民交換意見的機會, 陪審制的法官則是沒有這樣的機會。 不管是觀審制還是參審制參與審判的國民都可以訊問被告及證人, 陪審制的陪審員則是不可以訊問被告及證人。 合議庭評議表決的方式, 觀審制可分為觀審員單獨評議表決、法官單獨評議表決, 這二種評決都是普通多數決也就是人多的那邊贏, 參審制是由法官與參與審判的國民一起評議表決, 不過德式參審制是採2/3特別多數決、日式參審制採普通多數決但有罪評決中至少需有一名 法官投贊成票, 陪審制是由陪審團單獨評議表決, 原則上是全體一制決。 不管是觀審制還是參審制參與審判的國民都有保守評議祕密的義務, 陪審制的陪審員則沒有這樣的義務。 不管是觀審制還是參審制判決都需要附上理由, 陪審制則是判決不需要附上理由。 觀審制、日式參審制及德式參審制在區法院的層級都可以就事實認定錯誤提出上訴, 德式參審制在邦法院的層級及陪審制則是不可以就事實認定錯誤提出上訴。 這些差不多就是觀審制、參審制及陪審制的不同之處。 -- https://goo.gl/fWqMZc Thomas Jc 馬來貘25歲, 40年前的掌摑事件, 40-25=15, 美珍15歲生下馬來貘? 可能嗎? 讚 · 回覆 · 371 · 20小時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7.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8227609.A.7FF.html

07/11 17:01, , 1F
下次請重點整理,字太多了
07/11 17:01, 1F
這已經是重點整理了…

07/11 17:02, , 2F
分段拉!!!
07/11 17:02, 2F
※ 編輯: ifulita (1.34.7.80), 07/11/2016 17:02:36

07/11 17:02, , 3F
喔 跟我想的一樣
07/11 17:02, 3F
※ 編輯: ifulita (1.34.7.80), 07/11/2016 17:04:17

07/11 17:03, , 4F
分段太差
07/11 17:03, 4F

07/11 17:04, , 5F
比較怕台灣又是抄標題搞自創內容
07/11 17:04, 5F
觀審制就已經是台灣自創的了。 ※ 編輯: ifulita (1.34.7.80), 07/11/2016 17:04:44

07/11 17:04, , 6F
台灣國民的法學常識不太適合陪審制 參審倒是可以考慮
07/11 17:04, 6F

07/11 17:07, , 7F
觀審抄韓國的。
07/11 17:07, 7F
韓國是採參審制, 不過他們的情況又跟日本的不一樣, 當初韓國是一下子就全面實施然後試行五年, 日本則是立法後有五年的準備時間再全面實施。 ※ 編輯: ifulita (1.34.7.80), 07/11/2016 17:11:12

07/11 17:08, , 9F
我猜到了 觀審員只能建議 實際判決還是法官一言堂
07/11 17:08, 9F

07/11 17:09, , 10F
除非觀審員有權彈劾法官或打考績 不然觀審制沒什麼意義
07/11 17:09, 10F

07/11 17:13, , 11F
個人覺得這個整理成表格會比較好閱讀(?
07/11 17:13, 11F
司法院有整理, 我是依據司法院所整理的表格來口語化。 http://www.judicial.gov.tw/Guan-Shen/intro05.asp ※ 編輯: ifulita (1.34.7.80), 07/11/2016 17:16:25

07/11 17:17, , 12F
你講成這樣反而更難懂捏
07/11 17:17, 12F

07/11 17:19, , 13F
比較表也太妙 不講觀審表決和法官表決相左時 以法官為準
07/11 17:19, 13F

07/11 17:22, , 14F
參審制:幾乎等於法官,陪審制:單純就犯罪事實認定,觀
07/11 17:22, 14F

07/11 17:22, , 15F
審:人民得提供意見給法官
07/11 17:22, 15F

07/11 17:23, , 16F
一般人想知道的大概只有這樣而已
07/11 17:23, 16F

07/11 17:31, , 17F
觀審制無判決權、無稽核權 到外面還不能講法官判得很爛zz
07/11 17:31, 17F

07/11 18:03, , 18F
沒學標點符號嗎?
07/11 18:03, 18F

07/11 21:07, , 19F
舊酒入新瓶,不思改革。0116 騙選票!
07/11 21:07, 19F

07/12 20:41, , 20F
這篇比較分析非常專業,對幾種制度異同的闡述很詳盡。
07/12 20:41, 20F

07/12 20:42, , 21F
其實這些都是人民參與審判制度的一種,只能說適不適合特定的
07/12 20:42, 21F

07/12 20:42, , 22F
社會文化,很難說彼此有優劣之分的。
07/12 20:42, 22F

07/12 20:48, , 23F
真有心在我國推動人民參與審判的話,應該摒除太多政治上的考
07/12 20:48, 23F

07/12 20:48, , 24F
量,純粹從法制度與相關的實務研究出發,務實看待現在適合我
07/12 20:48, 24F

07/12 20:48, , 25F
們的方式及推動策略。
07/12 20:48, 25F
文章代碼(AID): #1NWs0PV_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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