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變革!禁吃貓狗肉 虐待動物最重判2年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7/09 11:52), 編輯推噓-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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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isoo4u (鬼島津⊕)》之銘言: : 動保法重大變革!禁吃貓狗肉 虐待動物最重判2年 : 2016-07-07 14:15 聯合晚報 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 : 《動保法》修法有重大變革。今天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正式將禁吃貓狗肉條文入 : 法,違法將重罰5萬至25萬元;虐待動物也提高罰則,從1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10 : 萬至100萬元,提高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萬至200萬元,被稱為軍方虐殺流浪 ~~~~~~~~~~~~~~~~~~~~~~~~~~~~~~~~~~~~~~~~~~~~ 提案的立委是垃圾。 垃圾立委們力挺的動物保護法修法草案: 虐待動物,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萬至200萬元。 好棒棒。那麼虐待兒童會是幾年徒刑?垃圾頂新門神立委回答一下。 現行的兒童及青少年保障法 第 49 條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遺棄。 二、身心虐待 三、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 ......................... ......................... 第 97 條 違反第四十九條各款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再來一次提醒兩者比較: 動物保護法修法草案: 虐待動物,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萬至200萬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4.1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8036374.A.F5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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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死人通常判一年半或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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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狗應該就要兩年了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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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說這立法是垃圾立法 非保育動物不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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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法律名稱打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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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跟著瞎起鬨 該修的法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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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良苦阿 鼓勵妳生小孩來揍 比揍貓狗便宜 德政妳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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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小孩自己不顧好 怪政府怪流浪狗提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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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瓶水就不要出來丟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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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本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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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界不負責任的父母很多 兒少法確實太輕 小孩溺水怪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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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怪自己沒顧好小孩 法條51條跟99條看一下 失職的家長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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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怪的是為何兒少法不再修更重一點 而不是怪動保法修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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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同樓上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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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現在大家都不生小孩,只顧毛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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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總統對貓和對勞工的反應 說真的 勞工該上街噴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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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如狗 講錯 是肥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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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傷害罪可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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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如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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