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詭異!清大博士生遭撞死 肇逃男竟燒他筆電 | ETtoday社會新聞 |消失
太奇怪了……
迴轉車輛一般速度不會太快,是故意壓過去的嗎?要不然怎麼會撞死人呢?
撞人後,又進到停車場用包包擋住臉
到停車場頂樓後,邊講電話邊走去燒筆電
抱歉,我不懂石墨烯啦~但有重要到要搞這麼複雜嗎?
會不會太像電影情節啊?會不會有不為人知的八卦呢?
R.I.P. 博士生……
※ 引述《SamWhite (負心每是讀書人)》之銘言:
: 先講重點,可能可以取代矽!
: 石墨烯引爆技術革命,商機上兆美元!
: 石墨烯擁有諸多獨特特性,未來應用在不同領域,將有更多想像空間。例如石墨烯是
導
: 電最好的材料,抽成絲在外面包一個聚氯乙烯(PVC),就變成電線,屆時,傳統電線
都
: 可被換掉。
: 採用石墨烯材料製作成的電線,體重不到傳統銅線的十分之一,又輕又堅韌不會斷。只
要
: 價格再接近銅價,將是很好的應用。「全球使用的電線量,你可以想想這是上兆美元以
上
: 的產業。」吳以舜估算著。
: 現在美國一家 3D 列印上市公司也和安炬科技技術合作,利用石墨烯材料製成的膠來做
印
: 刷,這種膠可列印出電線。另外,「將來戰機裡面的電線如果用石墨烯,飛機重量就少
1
: 0%,那飛機就能多載一顆飛彈了,這都是想像。」吳以舜笑著說。
: 看好石墨烯在電池領域的前景,張博增計劃成立專門做石墨烯材料的電池公司 EnerG N
an
: o,目前正在募資。
: 而南韓樂金化學準備在中國投資建置一條石墨烯電池生產線;西班牙石墨烯製造商 Gra
ph
: enano 與西班牙科爾瓦多大學合作研發首例石墨烯聚合材料電池,電力儲存量將是目前
市
: 場上最好電池產品的 3 倍,安裝在電動車上最多能行駛 1,000 公里,且充電時間不到
8
: 分鐘。
: 但儘管科技大廠擁有龐大資源,吳以舜、張博增都不認為這代表這些科技大廠,就有機
會
: 可以在石墨烯商用化捷足先登。
: http://technews.tw/2016/01/24/graphene-detonated-technology-revolution-oppor
tu
: nities/
: ※ 引述《jennykam (三月是戰鬥月)》之銘言:
: : 詭異! 清大博士生遭撞死 肇逃男竟燒他筆電 | ETtoday社會新聞 |
: : ETtoday 新聞雲
: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625/723094.htm#ixzz4CYrqQpq1
: : ▲轎車迴轉撞死清大博士生,胡姓駕駛逃12小時才投案。
: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 : 清大物理研究所林姓博士生22日深夜遭胡姓男子撞死,胡男隔天下午才到案,但詭異
的
: 是
: : ,胡男除肇逃外,還在停車場焚燒疑似是林男的筆電。
: : 這起車禍發生在22日晚間11點多,地點位於新北市新店中興路和民權路口,胡姓男子
(
: 25
: : 歲)在路口迴轉時,沒注意斑馬線上有2名行人,把人撞飛後也沒停車,拖行林姓博
士
: 生
: : (32歲)長達70公尺,逃逸超過12小時才投案,辯稱不知道撞到人,被依過失致死罪
嫌
: 及
: : 肇事逃逸法辦。
: : 死者在研究領表現十分突出,老師同學聽到噩耗都相當不捨。清大物理系主任 牟中
瑜
: 表
: : 示,「林同學的研究是做得非常好,前陣子諾貝爾獎得主發現石墨烯,他用另外一個
材
: 料
: : 做出類似的,那個人家都做不出來。」
: : 林男家屬處理後事時,發現林男的筆電不翼而飛,由於裡面內存有其畢業論文,林父
希
: 望
: : 能找回;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胡男肇事後開往北新國小旁邊的立體停車場,並在停
車
: 場
: : 焚燒不明物體,根據殘骸研判為筆電,且與林男使用的廠牌型號相同,會再請他到案
說
: 明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233.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6850870.A.7D7.html
推
06/25 18:35, , 1F
06/25 18:35, 1F
推
06/25 18:37, , 2F
06/25 18:37, 2F
→
06/25 18:37, , 3F
06/25 18:37, 3F
→
06/25 18:41, , 4F
06/25 18:41, 4F
推
06/25 18:42, , 5F
06/25 18:42, 5F
→
06/25 18:44, , 6F
06/25 18:44, 6F
推
06/25 18:45, , 7F
06/25 18:45, 7F
→
06/25 18:48, , 8F
06/25 18:48, 8F
→
06/25 19:00, , 9F
06/25 19:00, 9F
→
06/25 19:01, , 10F
06/25 19:01, 10F
→
06/25 19:09, , 11F
06/25 19:09, 11F
→
06/25 19:26, , 12F
06/25 19:26, 12F
推
06/25 20:36, , 13F
06/25 20:36, 1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