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扯大謊!運狗車並無故障 嘉縣防治所長拔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4/27 01:07), 9年前編輯推噓7(10313)
留言26則, 1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扯大謊!運狗車並無故障 嘉縣防治所長拔官 3.完整新聞內文: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昨天運送70隻流浪狗要到台南市將軍區的1處私人護生園收容時, 造成33隻流浪狗死亡,起初,負責開車的防治所技士陳怡嘉說,是因運狗車的空調故障, 所以造成狗兒集體死亡,但陳怡嘉今天坦承,車子的空調並沒故障,他是為了便宜行事才 超載,造成狗兒死了30多隻。 嘉義縣長張花冠上午獲悉後極度震怒,痛斥防治所長翁有助並沒有在第一時間說出實情, 一再隱瞞事實,「連尊重生命的態度都沒有」,因此將翁有助9職等的防治所長,降調為7 職等的技士;張花冠強調,「發生這麼嚴重的事就該嚴懲!」至於防治所長一職將由漁業 科長李建霖升任。 http://i.imgur.com/VCfF3Q7.jpg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長一職,將由縣府漁業科長李建霖升任。記者黃煌權/攝影 http://i.imgur.com/omC7o49.jpg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長翁有助,被降調為7職等的技士。記者黃煌權/攝影 http://i.imgur.com/301cSLW.jpg
張花冠(左一)上午到家畜疾病防治所檢視昨天出事的運狗車。記者黃煌權/攝影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udn.com/news/story/2/1654028 5.備註: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前段規定:「在同官等內調任低職等職務, 除自願者外,以調任低一職等之職務為限,均仍以原職等任用」 縣長大人怒把九職等所長降調為七職等技士 恐與任用法不符 送審時檢附自願降調同意書即可 會願意寫這張同意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64.1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1690428.A.E2D.html

04/27 01:07, , 1F
反正過兩天 就沒新聞了 大家也不再議...
04/27 01:07, 1F

04/27 01:08, , 2F
公懲法勒
04/27 01:08, 2F

04/27 01:09, , 3F
降調七職等工作 是調去當技士 而職等不變
04/27 01:09, 3F

04/27 01:09, , 4F
我們DPP的決策大於法律,像衝撞立院也沒在怕
04/27 01:09, 4F

04/27 01:12, , 5F
明明九職等跟七職等都是同一個官等
04/27 01:12, 5F

04/27 01:12, , 6F
原po要不要先去搞清楚官等跟職等的不同?
04/27 01:12, 6F
http://law.cyhg.gov.tw/LawContent.aspx?id=FL035508 職稱 官等 職等 所長 薦任 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技士 委任或薦任 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04/27 01:14, , 7F
基本上就算你不願意調 最後有千百種方法讓你很難受
04/27 01:14, 7F
※ 編輯: greentea952 (61.228.164.165), 04/27/2016 01:27:15

04/27 01:18, , 8F
開個冷氣會花多大工夫 根本故意
04/27 01:18, 8F

04/27 01:19, , 9F
便宜行事 公職通病
04/27 01:19, 9F

04/27 01:22, , 10F
白癡
04/27 01:22, 10F

04/27 01:26, , 11F
完全不ey= =
04/27 01:26, 11F

04/27 01:26, , 12F
白痴嗎?官等是簡薦委,數字是職等。google很難嗎?
04/27 01:26, 12F

04/27 01:29, , 13F
再補,他降調的是「薦任」第七職等技士缺,不是「委任」第
04/27 01:29, 13F

04/27 01:30, , 14F
五職等技士缺,哪來的不合任用法?
04/27 01:30, 14F
同官等內調任低職等職務,除自願者外,以調任低一職等之職務為限, 均仍以原職等任用, ※ 編輯: greentea952 (61.228.164.165), 04/27/2016 01:31:38

04/27 01:38, , 15F
你剛剛原文是引用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現在修文才變成
04/27 01:38, 15F

04/27 01:38, , 16F
第三款的
04/27 01:38, 16F
我不小心複製到88年大法官第 483 號解釋 發現修改就來不及摟~~ ※ 編輯: greentea952 (61.228.164.165), 04/27/2016 01:40:22

04/27 01:39, , 17F
我前面給紅都是你原文還在第二款時的事
04/27 01:39, 17F

04/27 01:40, , 18F
ok cd中等下補回來
04/27 01:40, 18F

04/27 01:42, , 19F
04/27 01:42, 19F

04/27 01:44, , 20F
04/27 01:44, 20F

04/27 02:14, , 21F
所長說謊還可以爽領薪水,真的是鬼島
04/27 02:14, 21F

04/27 07:33, , 22F
不認為這件事有嚴重到要從9降到7,調職主管職務就差不多了
04/27 07:33, 22F

04/27 07:35, , 23F
04/27 07:35, 23F

04/27 07:36, , 24F
何況此舉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感覺只是砍給選民看而已...
04/27 07:36, 24F

04/27 10:23, , 25F
根本不痛不癢
04/27 10:23, 25F

04/27 11:43, , 26F
幫推
04/27 11:43, 26F
文章代碼(AID): #1N7w0yuj (Gossiping)
文章代碼(AID): #1N7w0yuj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