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3台灣人涉嫌販毒 印尼判死刑定讞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4/18 13:18), 8年前編輯推噓11(1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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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ikuo (想知道?去問香蕉...)》之銘言: : 恕刪一些 : 這就不就跟蔡正元一樣邏輯好棒棒 : 肯亞案: 台灣人在肯亞犯案, 肯亞判無罪, 中國覺得有詐欺罪, 把人押回中國 : 印尼案: 台灣人在印尼犯案, 印尼被抓, 印尼判有罪 : 蔡正元邏輯: 台灣人在美國犯案, 去美國被抓 : 可以把肯亞案跟其他兩個當作是同樣情況, 也是不簡單 我的邏輯其實跟蔡正元並不一樣,舉這個例子只是要問問那些高喊無罪推定的人 以及要求自己的犯人自己審的高手來做回應。 印尼的例子當然跟肯亞不一樣,就好像今天如果是在中國逮到詐欺犯, 相信沒人會跳出來吵,但是這些詐欺嫌疑犯厲害到利用跨國第三地犯罪, 讓這整件事情變得很複雜。 我的邏輯其實很單純,以下兩個假設案例就可以代表我的思考邏輯: <案例一> 星國查獲一起疑似跨國詐騙集團,團伙中有77人是菲律賓籍人士,主要詐騙對象 為台籍人士,房間裡頭有大量電訊設備,還有許多個人資料與帳冊清單。 我國接獲消息,立刻跑去星國進行關切,經過在星國兩年的審理,決定以當地 無受害人為理由,將這群人判決無罪,打算交由受害者台灣自己去審理。 這時候菲律賓官方聽到消息,急急忙忙趕去星國,努力交涉斡旋,要求這些菲律賓 籍的人士應該還給菲律賓,因為他們在星國已經獲判無罪怎麼可以再交給台灣 來審理?何況台灣恐龍法官這麼多,一不小心就政治迫害怎麼辦? 由於星國與台灣一直以來交好,在法理上又覺得受害者是台灣,交給台灣來審理剛好 ,於是不顧菲律賓的請求,將犯人遣返台灣。 菲律賓當局不滿,認為台灣涉及擄人、綁架,將菲律賓人士綁回鬼島受審 ,枉顧人權,期望世界各國共同制裁台灣!! <案例二> 在案例一發生沒多久,星國的好鄰居大馬也查獲一群50人菲律賓籍的 詐騙嫌疑犯,由於受害者皆是台灣人士,沒有半個是大馬人士,於是大馬當局認為 干我屁事,誰想要誰拿去。 這時候台灣與菲律賓官方都有努力爭取,大馬採用國際法上的屬人主義見解,先期將 20位菲律賓籍詐騙嫌疑犯交給菲律賓帶回,菲律賓當局喜孜孜地將人帶回;而由於台灣 當局屬於詐騙受害者,於是大馬當局將查緝到的犯罪資料交給台灣帶回。 菲律賓那20位詐騙嫌疑犯一下飛機後,詢問個兩句,就因為沒有詐騙菲律賓人士, 於是就各自放回;台灣當局不滿,譴責了菲律賓輕放詐欺嫌疑犯。 菲律賓的民間愛國份子發起輿論攻勢:干!你們台灣不把證據第一時間交給我們,不 放難道要留下來吃便當? 甚至還有部分菲律賓人說:就算鬼島送來證據也不足採信,誰知道是不是假的?他們說 詐騙就詐騙喔? 菲律賓國會議員更囂張地罵菲律賓法務部部長說:怎麼辦事的?帶人回來怎麼不積極地 去搜索證據呢? 這位菲律賓國會議員還感嘆地在臉書上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其實我國打擊犯罪 會成為問題,不是今年才發現,幾年前,台灣換了總統,我國辦案人員便開始感受到打擊 犯罪處境更為艱困,包括我國要求台灣案件協助、協助查緝、監控機房等事宜,台灣 最後往往無下文。 言下之意就是要台灣趕快將證據交出來,並將受害人、受害情況趕緊送到菲律賓去, 讓菲律賓來審理,不然的話我就要讓他們無罪釋放了喔! ************************** 上述兩個假設案例,請問一下,身為台灣人,你會怎麼辦? 又,假如台灣的法務部在案例二拿到證據第一時間不是拿回來,而是直接交給菲律 賓當局,甚至漏夜將在台受害人聚集起來送去菲律賓,準備給他們法庭來審理,你又會 做何感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0.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0956697.A.26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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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外包處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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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偏偏不提證據轉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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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 當然一樣 菲律賓人回去菲律賓 在以證據要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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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pa41260 (36.229.0.132), 04/18/2016 13: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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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槍斃他們,新,菲,中,台都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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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司法官必考題 高點跟保誠快來解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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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給對岸 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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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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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問題就是先搶先贏,很難有所謂的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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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自己為講的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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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 都沒人奇怪 支那賤種到現在沒提過任何證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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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過來說,只要是判無罪的,就驅逐到能判槍斃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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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打這麼多,政治不正確就是會被噓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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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送到支那的 一堆都認罪了 但是還是沒有任何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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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就很靠北啊 而且台灣搞不好還會被說不是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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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台灣有這等實力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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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忙清一下垃圾就是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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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的 這些跟法務部關係真的不大 跟外交部關係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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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思考經不起考驗 何必這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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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你中了中國和統媒的毒,爭議的一個中國、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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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以為司法就是看證據辦案 原來有些人不是這樣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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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部長大家都知道是誰,外交部部長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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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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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你講的這些例子 都得先經過外交折衝 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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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怎麼辦才是正解 也不一定想怎麼辦就能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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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之前回英國被法院判應該送台灣審判的英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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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法院 他也可以不這麼判 不這麼判也沒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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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爭這種 倒不如去問法務部跟外交部 當國民在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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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法律訴訟時 國家怎麼提供協助確保受到的待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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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的 不過這個第一要錢 第二沒有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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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不會跟你認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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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自己清垃圾的國家 只會被人瞧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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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詐騙垃圾是要想辦法判刑,甚至修法,但中國這次的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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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違反程序正義及做一個中國的宣傳,第一時間中國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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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記者會說: 感謝肯亞遵守「一個中國」,而肯亞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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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deportation,也就是他們要驅逐出境,由中國外交官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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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捉人回中國,而且是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也就是中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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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捉「中國人」的方式捉回中國的,而放了一個泰國人回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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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如果中國要是引渡,而肯亞法院也判引渡,而ok,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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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是在一個中國原則下,把非法居留在肯亞土地上的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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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成中國人捉回中國受審,這你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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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亞若真的要用送回原出發地(全部是中國? 我是不太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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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ok,但請驅逐了,回到中國機場,中國再捉人吧,但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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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不是,這是中國在海外捉非法居留肯亞的台灣人,並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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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渡,如果這樣可以,那全部的台灣人在國外就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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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爭議的根源是「程序正義」和「一個中國」,若你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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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程序正義」、「一個中國」都沒關係,那就認同他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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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案例一: 要加上 台灣感謝新加坡遵守一個台灣原則(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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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且是由台灣外交官指揮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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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的案例二: 其實馬來西亞捉到的台灣人,有一個有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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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他有工作證,所以他是合法居留,因此他在當地就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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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後續有無偵辦過引渡問題,也就是馬來西亞也放了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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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不見報紙、或是中國在譴責馬來西亞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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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推了. 詐騙集團都想好了這些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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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補充一點: 駐南非外交人員有跟法院申請禁制令,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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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們外交官(馬政府的)和肯亞法院都認為中國捉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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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的判斷和中國及中(華民)國法務部長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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