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越台商陳敏雄 遭陸籍幹部砍傷致死消失
※ 引述《kilig (醉醺醺酥麻麻)》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奇摩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
: 越台商陳敏雄 遭陸籍幹部砍傷致死
: 3.完整新聞內文:
: (中央社河內15日電)越南台資信星鞋業集團有限公司12日發生砍人事件,
: 公司主席陳敏雄與來自中國大陸的幹部發生口角,隨後被對方揮刀砍傷。陳
: 敏雄由專機送返台灣治療,但是傷勢過重,昨天宣告不治。
: 至於另2名因阻擋李男而遭砍的台幹傷勢不嚴重,昨天已出院。工廠在事發
: 後,生產經營活動仍然正常運作。
: 信星鞋業集團有限公司已在越南投資15年,在南部平陽省(Binh Duong)順
: 安市(Thuan An)開設Kingmaker工廠,專門生產鞋類產品。
: 63歲的陳敏雄因為庫存鞋類產品失竊問題,多次責罵中國大陸籍45歲李姓倉
: 管經理,李男12日與陳敏雄理論,一時無法控制脾氣,揮刀砍傷陳男,另2
: 名台幹因阻擋李男也被砍傷。
: 公司人員隨後制伏李男,並將傷者送醫急救。當地警方獲報後到場將李男逮
: 捕,並展開調查。
: 中華民國駐胡志明市經濟文化辦事處官員今天受訪表示,獲報後立即聯繫平
: 陽省外務廳了解狀況,並展開公民保護的相關措施,包括派員探視傷者,向
: 當地公安廳等機構致函,要求警方詳細調查及嚴格處理此案。
: 在外交部與中華民國駐胡志明市經濟文化辦事處協助下,信星集團已派遣醫
: 療專機前往越南接送陳敏雄返台就醫,專機在昨天清晨飛回台灣。不過,陳
: 敏雄因傷勢過重,當天宣告不治身亡。
: 辦事處指出,目前當地警方仍在調查,今後將持續關注此案的法律進程,以
: 利保障台籍受害者的權益。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goo.gl/kbsCAY
: 5.備註:
: 這比詐欺嚴重多了吧?
寶寶覺得欣慰,但是寶寶不說。
俗話說,
士可殺不可辱。
俗話說,
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
俗話說,
瓦罐不離井上破,將軍難免陣前亡。
俗話說,
夜路走多了終會遇到鬼。
俗話說,
不是不報,時辰未到。
俗話說,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台灣同胞都知道鬼島慣老闆是些什麼貨色,不用我多說。
同胞們常看島媒,可能較少了解鬼島台商在大陸的劣跡,
別的不說,光是一個富士康,就不知逼死了多少大陸人,
其中因被誣為盜竊案案犯而受迫害的很多,
很多選擇忍氣吞聲,而不堪污名憤而自殺的的也有不少,
所以僅憑這一點,郭台銘就該被殺全家,其他台商亦然。
當然現在有TG罩著它們,有跪台辦供牠們使喚,牠們毫髮無傷,逍遙法外。
但是,前面說過,夜路走多了總會有遇到教訓的時候,
越南這事,按台商的慣例,當然是要李先生來做倒霉鬼了,
於是故技重施,誣人盜竊,
想在大陸一樣讓他人承擔損失外加還要搞臭這個人。
可惜,越南雖然不乏貪官,但沒有跪台辦這種聽話的狗可以使喚,
於是這姓陳的就杯具了,
然後他就死了。
這對姓陳的家屬來說當然是杯具,
但放在台商這個大背景下來看完全是理所當然,毫不意外。
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
這裡才死了一個台商,
相較於台商集團的罪過,真是太少太少了。
好吧,就說這麼多。
最後,再為李先生點32個讚!
欽此!
--
【填空題】 難度:★★★★★
東非大草原上,獅子在奔跑。
記者:獅子,你為什麼要跑?
獅子:______啊!
三天後,獅子收到傳票。
獅子:__!釣魚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97.55.2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0733207.A.B0D.html
噓
04/15 23:14, , 1F
04/15 23:14, 1F
噓
04/15 23:14, , 2F
04/15 23:14, 2F
→
04/15 23:15, , 3F
04/15 23:15, 3F
推
04/15 23:16, , 4F
04/15 23:16, 4F
推
04/15 23:16, , 5F
04/15 23:16, 5F
推
04/15 23:17, , 6F
04/15 23:17, 6F
噓
04/15 23:17, , 7F
04/15 23:17, 7F
→
04/15 23:17, , 8F
04/15 23:17, 8F
推
04/15 23:27, , 9F
04/15 23:27, 9F
噓
04/15 23:27, , 10F
04/15 23:27, 10F
→
04/15 23:28, , 11F
04/15 23:28, 11F
噓
04/16 00:21, , 12F
04/16 00:21, 12F
推
04/16 06:49, , 13F
04/16 06:49, 1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