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羅瑩雪請假遭拒 明將赴立院報告肯亞案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4/13 20:44), 編輯推噓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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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之前的新聞 明天不知道又會有什麼神解釋了 會不會出現台灣隔空判刑 跟隔空水桶一樣的概念啊 法務部:中國屬我疆域 因此不算「境外」犯罪 節錄自 http://www.taiwanenews.com/doc/20110210106.php 傳訊證人作證必須要發給交通費、旅費, 不能在一天之內終結,還要發給住宿費。 2011-02-10 新聞速報 14 名台灣詐欺犯遭菲律賓遣送到中國,法務部表示,14 名嫌犯如果遣返回台,我方一定 會以重大經濟案件偵辦,雖然犯罪結果地在中國,但因為中國屬於中華民國固有疆域,我 方具有司法審判權及管轄權,未來 14 人在台灣如果被判刑,也必須入監服刑。 刑法規定,國人在境外犯最輕本刑三年以下之罪,縱使回台受審也不必服刑,由於詐欺在 台灣屬於輕罪,前副總統呂秀蓮就主張,14 名台灣詐欺犯應該留在中國受審。 法務部次長陳守煌指出,14 名台灣人詐騙的都是中國人,而且在中國也有車手等同謀接 應,因此本案的犯罪結果地在中國,部分犯罪行為也在中國,而根據憲法,中國屬於我固 有疆域,因此我方具有司法審判權及管轄權。陳守煌:『目前憲法並未變更,在中國的犯 罪,依照最高法院 71 年 8129 號的判例,視為是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所以我們一定 有審判權及管轄權。』 也因為中國屬於我固有疆域,因此不算在「境外」犯罪,即使是最輕本刑三年以下之罪, 在台灣也必須服刑。陳守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也算是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所以沒 有刑法第七條的問題。』 不過,本案受害的中國人多達上千人,14 名嫌犯如在台受審,未來傳訊證人恐成問題。 陳守煌就指出,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起訴之後必須傳訊證人,如果人數多審判時間會拖 很久,而且證人作證必須要發給交通費、旅費,不能在一天之內終結,還要發給住宿費。 -- axzs1111: 秦國有直升機? 01/25 14:24 login: 秦國還會國賠? 01/25 14:26 burberry5566: 還有人敢看不起泰國真是笑死 泰國還有航空母艦咧 01/25 14:35 Fiona102: 台灣人真的是自視甚高耶 泰國在軍政經影響力都比台灣高 01/25 14:40 Fiona102: 多了 還瞧不起泰國... 01/25 14:4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214.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0551486.A.43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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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被質詢 就說"我不知道 我不清楚 我回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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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了被黃國昌洗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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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一下 如果她明天真的裝死不去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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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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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她沒辦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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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3X1lVH 就重演一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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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撐到520啊 你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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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有疆域真的很搞笑 不知道有沒有包括交趾 樂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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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也憲法一中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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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七喔,人搶回來跟大陸談司法互助啊 ,詐欺犯給你,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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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之流全部還來啊,管轄看權是人在你手上你能不能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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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1:16, , 12F
不是我有管轄權所以你人就要給我捏,不然26怎麼不去跟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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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1:16, , 13F
國要泰籍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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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3Zy-Gw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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