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黃國昌有多會考試的八卦?消失
※ 引述《hsinsincere (hsin)》之銘言:
: ※ 引述《koreasucks (哈)》之銘言:
: : 黃國昌考上這些還蠻利害的,
: : 但都一樣是法學領域...
: : 沈富雄當年以第一名從台大醫學系畢業,
: : 還以全自修方式,通過律師高等檢定考試,
: : 同時取得醫師和律師兩個完全不同領域的證照,
: : 如果沈富雄長得跟馬英九或黃國昌一樣帥,
: : 應該也會成為一位政治明星
: 沈只是取得考律師的資格
: 並非通過律師高考取得律師資格
: 兩個差很多好嗎不要亂入誤導鄉民
: 打個比方
: 就像子瑜考的同等學歷檢定考一樣
: 通過了是取得上高中的資格
: 不是考上北一女
律師考試難度有多難呢??
可以請板上偉大的理工人士試著解這題看看
就算不用法條規定也沒關係
只要說出你覺得這些事該如何處理
並說出理由即可
一、
甲公司出售迷彩短袖T恤 10 萬件給乙公司,
約定甲應先製作樣品送乙確認後方得生產,甲為產製該批T恤,
立即向丙訂購所需之胚布一批,並依約將 T 恤的樣品寄送給乙請求確認,
惟乙表示樣品不符約定,甲多次催告乙告知修改之方式,但遭乙拒絕,
且對於甲之催告置之不理,致甲不能製作乙訂購之貨品。
嗣乙表示解除該 T 恤買賣之訂單,甲不同意取消訂單,甲因乙拒絕履約,
而受有所失利益及訂製胚布之損失,乃向乙請求損害賠償。
隔日,丙將甲訂購之胚布交由丁貨運行運送至甲公司時,
甲公司之負責人 A 表示,乙已經取消訂單,請丁送回該批胚布於丙。
丁於回程途中,因抽象輕過失,汽車翻覆失火,該批胚布全毀。
丙向甲公司請求賠償損失時,甲公司之負責人 A 抗辯丙應承擔丁發生車禍的過失,
因而解除雙方關於胚布買賣之契約,甲公司不應負賠償責任。
丙與 A 因此發生激烈爭執而大打出手,丙以鐵棍毆擊 A 後,
揚長而去。A 經他人送往醫院急救,並為頭部 X 光攝影,
由急診處戊醫師看診,判斷 A 之病情並無大礙,囑其回家休息即可。
然 A 於回家後,第二天即死亡。
A 之家屬事後查知,A 之頭部 X 光攝影顯示,左部頭骨具有裂痕 5-7 公分,
乃請求丙及戊連帶負賠償責任。
丙抗辯,是 A 先出手毆打丙,不應全部苛責於丙。
戊醫師則抗辯,其僅為家醫科醫師,A 之 X 光攝影頭骨裂痕,
必須神經外科醫師始得發現,其已盡注意義務而無過失,無須負責。
試問:甲就其損失,如何向乙主張權利?又丙就胚布之滅失,
如何向甲主張權利?甲之抗辯是否有理由?
再者,A 之家屬請求損害賠償時,丙及戊之抗辯有無理由?(45 分)
補充
這題你可以寫36分鐘
要翻法條翻書都可以唷,揪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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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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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問出題老師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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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像輕過失就是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這已經是最白話的解釋了@@
不要用法律去思考,用你的直覺想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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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直覺想答案,不要想法律,如果你是甲的家人,你會怎麼做
你覺得誰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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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腦羞呢?這些都是會發生在你身邊的事,試著想看看遇到怎麼解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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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管理人簡單就是說注意義務
交易上一般觀念認為有相當知識經驗及誠意之人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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