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委員會通過 刪除「台灣國」貼紙條款消失
這條本來就是國民黨針對性立法,除了顯示國民黨沒人才之外,連帶外交部也沒人才
大抵世界各國護照相關法規都有規定說護照毀損或不能辨識即失效(如德國護照法11條1-1)
中華民國的比較複雜,護照條例第5條說"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25條才說於護照增刪塗改
或加蓋圖戳者,主管機關註銷護照,比一般國家的規範又更專制嚴苛了
可外交部膽子沒那麼大,這年代沒事就註銷人家護照,你在機場也不會遇到外交部的人
所以這個規定實際上是在規範護照的效力,當護照不能用的時候,外交部才能註銷原來的護照
然後發新的給你
林背護照拿去洗衣機洗過,簽證都糊了,發現之後立刻送到領務局,領務局看一下條碼還能刷就判定
不是毀損,害我在國外每出入境一次就被笑一次(味道很重)
結果國民黨沒事找事,在護照條例施行細節硬加一條去賦予簽證條例5條第2項一個定義,就是
這次被刪的"不得擅自在護照封面及內頁為影響護照原狀之行為"
以前為什麼不需要這條?護照壞掉,不論你是毀損遺失還是擅自塗改,註銷申請新的一本就好
不加這一條,外交部也可以認定你貼貼紙叫做毀損護照,護照條例施行細則
22條就說護照可回覆原狀,但持照人拒絕,外交部也可以註銷
可外交部也不能無故阻擋人民申請新的護照,只要你有到場說明,依照護照條例21條規定外交部
頂多能拉長你的申請時間以及縮短護照效期而已
而且什麼叫做"護照原狀",我護照洗衣機一洗封面黨徽掉漆算不算,看來不算,因為領務局當場看過
那貼可以撕起來的貼紙又算嗎?所以這一條加上去的用處就是給入出境管理局等單位有個文本來
為難貼貼紙的人而已,真的要搞那請外交部直接註銷就好了,反正又不是不能申請新的
照規定來外交部會先煩死
至於國外的部分,撇除駐外單位去特別通知這種事情,國外只看簽證頁有沒有被塗改跟資料頁刷不刷
的出來,以前有簽證的時代更是沒差,驗簽證就好了,能不能順利入境跟你護照長相其實不大
我護照都洗衣機洗過了,也沒因為護照的因素被拒絕入境過
當初會多這一條也是外交部拍的低級馬屁,原先用裁量權就可以做的事情,結果要動員立法委員
來修法,改前改後法規實質差異不大,有差別的就是給予相關的衙門更多有方向的詮釋空間
刪了也是應該的
※ 引述《HwangTW (谷歌翻譯王)》之銘言:
: ※ 引述《raichu312 (RahXephon)》之銘言: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記者陳伃軒/台北報導〕外交部去年底修改「護照條例施行細則」,規定不得擅自在封
: : 面及內頁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遭質疑針對台灣國貼紙。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審
: : 查本案,決議刪除該範圍規定。
: : 現行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指不得擅自在護照
: : 封面集內頁為影響護照原狀之行為」,今天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刪除本條。此案後續仍需要
: : 送到立法院會議決。
: : 外交部領務局長龔中誠表示,一切尊重新國會決定,外交部之後還是會繼續做善意提醒與
: : 規勸。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55819
: : 5.備註:
: 阿都刪除了是在善意提醒三小規勸三小喔
: 幹
: 一定要立委立法禁止貴部所謂的"善意提醒"、"規勸"才會學乖嗎?
: 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22.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938256.A.41F.html
推
04/06 18:25, , 1F
04/06 18:25, 1F
推
04/06 18:33, , 2F
04/06 18:33, 2F
→
04/06 18:47, , 3F
04/06 18:47, 3F
推
04/22 12:21, , 4F
04/22 12:21, 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