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委員會通過 刪除「台灣國」貼紙條款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10年前 (2016/04/06 18:24),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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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本來就是國民黨針對性立法,除了顯示國民黨沒人才之外,連帶外交部也沒人才 大抵世界各國護照相關法規都有規定說護照毀損或不能辨識即失效(如德國護照法11條1-1) 中華民國的比較複雜,護照條例第5條說"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25條才說於護照增刪塗改 或加蓋圖戳者,主管機關註銷護照,比一般國家的規範又更專制嚴苛了 可外交部膽子沒那麼大,這年代沒事就註銷人家護照,你在機場也不會遇到外交部的人 所以這個規定實際上是在規範護照的效力,當護照不能用的時候,外交部才能註銷原來的護照 然後發新的給你 林背護照拿去洗衣機洗過,簽證都糊了,發現之後立刻送到領務局,領務局看一下條碼還能刷就判定 不是毀損,害我在國外每出入境一次就被笑一次(味道很重) 結果國民黨沒事找事,在護照條例施行細節硬加一條去賦予簽證條例5條第2項一個定義,就是 這次被刪的"不得擅自在護照封面及內頁為影響護照原狀之行為" 以前為什麼不需要這條?護照壞掉,不論你是毀損遺失還是擅自塗改,註銷申請新的一本就好 不加這一條,外交部也可以認定你貼貼紙叫做毀損護照,護照條例施行細則 22條就說護照可回覆原狀,但持照人拒絕,外交部也可以註銷 可外交部也不能無故阻擋人民申請新的護照,只要你有到場說明,依照護照條例21條規定外交部 頂多能拉長你的申請時間以及縮短護照效期而已 而且什麼叫做"護照原狀",我護照洗衣機一洗封面黨徽掉漆算不算,看來不算,因為領務局當場看過 那貼可以撕起來的貼紙又算嗎?所以這一條加上去的用處就是給入出境管理局等單位有個文本來 為難貼貼紙的人而已,真的要搞那請外交部直接註銷就好了,反正又不是不能申請新的 照規定來外交部會先煩死 至於國外的部分,撇除駐外單位去特別通知這種事情,國外只看簽證頁有沒有被塗改跟資料頁刷不刷 的出來,以前有簽證的時代更是沒差,驗簽證就好了,能不能順利入境跟你護照長相其實不大 我護照都洗衣機洗過了,也沒因為護照的因素被拒絕入境過 當初會多這一條也是外交部拍的低級馬屁,原先用裁量權就可以做的事情,結果要動員立法委員 來修法,改前改後法規實質差異不大,有差別的就是給予相關的衙門更多有方向的詮釋空間 刪了也是應該的 ※ 引述《HwangTW (谷歌翻譯王)》之銘言: : ※ 引述《raichu312 (RahXephon)》之銘言: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記者陳伃軒/台北報導〕外交部去年底修改「護照條例施行細則」,規定不得擅自在封 : : 面及內頁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遭質疑針對台灣國貼紙。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審 : : 查本案,決議刪除該範圍規定。 : : 現行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指不得擅自在護照 : : 封面集內頁為影響護照原狀之行為」,今天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刪除本條。此案後續仍需要 : : 送到立法院會議決。 : : 外交部領務局長龔中誠表示,一切尊重新國會決定,外交部之後還是會繼續做善意提醒與 : : 規勸。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55819 : : 5.備註: : 阿都刪除了是在善意提醒三小規勸三小喔 : 幹 : 一定要立委立法禁止貴部所謂的"善意提醒"、"規勸"才會學乖嗎? : 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22.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938256.A.41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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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常出國喔? 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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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經驗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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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沒差,我不會去動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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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經驗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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