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吳宗憲FB消失
※ 引述《lungreen (海豚先生)》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現在大家都不斷鼓吹酷刑呢!
: FB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jackywuofficial/?fref=nf
: FB內容:
: 新加坡就在離我們不遠的地方
: 眾所周知治安首屈一指的國家
: 鞭刑或許不文明,但是卻很有效!
: 一個孩子受鞭刑,免於一萬個孩子受鞭刑 意在嚇阻,而不在於鞭刑!
: 所謂的「連坐」,它是家庭通報系統的配套措施 立法規定:各個家庭的家人當中有吸毒、精神疾病(有傷害傾向者)、長期無業(啃老)、或者毆打家人 如果隱匿狀態而未向有關相關單位告知,而發生不幸事件,才會施以連坐之懲罰。所以;「連坐」的主要意義在於落實家庭通報的作業!
: 法律不會也不能朔及過往,但是家庭通報現在不做將來也就沒有
: 內湖殺童事件的兇嫌,就是以上四種典型的綜合體 但是台北市的安全通報卻沒有他的名字!那老百姓的安全又在哪裡?
: 衷心感謝大家的關心、討論,真理可以越辯越明 大家一起加油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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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個人非常贊同憲哥的見解啊!
但是除了家人連坐之外,為了達到憲哥所說的「意在嚇阻」,我建議憲哥還要加上
「朋友連坐」
其實大家都知道每個人最重要的人格養成其一個是在兒童期,一個是在青少年期!
青少年時期更是受到「同儕朋友」影響最為嚴重,而許多煙癮毒品也都是因為朋友的誘
惑,朋友間相互吸吸毒品,爸媽都不懂我,整天兄弟未來一起走,這種帶壞小孩遠離父母
、吸食毒品、整天沒事找人打架或幹炮的朋友根本就是社會亂源!
隨機殺人犯的養成就是因為這種朋友的誘惑和包庇,太恐怖了!
再者,也因為青少年時期朋友的重要性,就算不是上述帶壞型的朋友,只要是知道朋友
吸毒而不通知社福機構或主管機關的人也要受罰,因為就是你的包庇使得其他人的生命連
帶受到威脅!
因此我再此向藝人朋友們呼籲趕緊出面,身邊的藝人朋友只要有吸毒傾向務必向主管機
關通報,以免造成社會大眾活在生命受脅的陰影下!
第二,酒駕和無照駕駛也是社會危安之一,因此我也在此強烈要求如此不顧他人安危之
行為同樣要有連坐罰,而以前曾經有酒駕無照駕駛紀錄之人也需要列管,因此請憲哥家人
麻煩向社福機構通報:「吳宗憲曾在2006年5月6日無照又酒駕,還拒絕酒測,屬於社會中
高危險分子,故需要列管處理。」
而酒駕和無照駕駛也非一日之事,憲哥應是慣犯,因此麻煩檢察官要對憲哥的家人進行
偵查,調查憲哥家人或朋友有無故意或過失隱匿憲哥酒駕或無照駕駛行為。
最後,我也強力呼籲,掏空公司行為亦常造成無數家庭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故亦應屬
於一種隨機殺人行為。此種「經濟型隨機殺人行為」惡性重大,天理不容,因此只要知道
自己的朋友或家人有此種重大經濟犯罪行為也要立即通報!以免台灣人的生命和財產在一
瞬間全部湮滅!
故在此也要麻煩檢察官開始偵辦憲哥的家人或朋友是否知悉憲哥掏空聯名科技上櫃公司
,並於知悉後故意隱匿不為通報,若有如此事實,實為惡性重大,應處以連坐罰!
原po只是平凡的大學生,希望上述所提出的連坐法可以當作拋磚引玉的效果,引起更專
業的人一起加入討論!最後我只想說,
吳宗憲,幹他媽的可以砍掉自己的手不要發廢文好嗎!沒營養的老番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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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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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2 之 29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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