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台灣人很鄉愿的八卦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3/30 11:12), 編輯推噓0(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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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nela (Chen Wei 薇)》之銘言: : 為什麼台灣人總是那麼鄉愿 現在包圍分局是什麼意思阿? : 想用民粹影響未來法官的判決? : 依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項: :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 此為「無罪推定原則」 : 也就是說 先不論龔姓男子是不是真的有 思覺失調症 : 現在他在法律上根本還不能算有罪 甚至地位上是無罪的!!! : 誰再鄉愿看看 只是被我們法律人看笑話而已 : 是不是大部份台灣人都沒有法學素養 總是很鄉愿? 我是很好奇 你念的是哪一間學校的法律係 居然念完法律以後,會認為一個當街砍人的人, 還可以用"無罪推定原則", 你說台灣人是鄉愿,我說你是"法匠" 就跟014 賴4如 一樣說無罪,有多麼令人可笑 別以為你念過法律就很有法律素養 法律是人定的,而人是不完美的生物 一個不完美的生物所定出來的法,你要期望他會百分百之百的無缺現,那永遠是不可能的 你不過是一個懂法知法,但失去自我判斷的法律人而已 難怪,愛因斯坦會說: 專家不過是訓練有素的狗 你這位法律"專家 " I don't know how to explain any more for thi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128.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307524.A.B16.html

03/30 11:15, , 1F
犯罪是全民說他有罪他就有罪? 還是法院判決說有罪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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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1:17, , 2F
? 只要是法院判決就一定要遵守程序,在定"罪"前,這位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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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開心你可以去要立委弄個快速死刑啊,反正現在一堆幻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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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啊,法院就算最後判精神病無罪釋放就是無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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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質疑法律人,不然就是沒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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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是做了"不被接受的事"而非"犯罪確定",你的公民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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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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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醒公民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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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陪審台灣不敢玩嘛,全國大一法學緒論必修20年再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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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ilwe106:所以你認為 一個已經有犯罪事實和證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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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無罪的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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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有學了幾條法律就好了不起,當街砍頭說無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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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ilwe106:難道他的證據不夠確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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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無罪是不太可能,但既然要法院判決就一定要程序,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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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程序規定是通案的,不會一個人而全部破壞(覺醒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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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得不就是正當程序?) 法院一定是要秉持無罪心態,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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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ilwe106: 所以你就不要搬這條法條出來講,只會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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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你只是照著法律條文走,而不經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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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是證據很充足罷了,證據充足不等於無罪,法院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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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心政之後的量刑也要經過程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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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是你不太了解現代法治國的司法.... 判決的正當性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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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在程序保障和法院判決說理的正當性基礎上,證據確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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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判決在法律體系上是天差地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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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ilwe106: 你講這麼多,只是要證明你是一個"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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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了這麼多不是要"論證"我是不是專家,相反的,鄉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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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想要達成的人權保障,不就是建立在這繁雜的程序保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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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看到弱小的人被殺,每個人包括我都有情緒,可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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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這個"法"是有問題,你說什麼通案,那不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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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官僚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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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一輩子活在情緒之上?整個國家只剩下情緒?是社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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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緒還是受害者家屬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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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1:37, , 32F
所以在這個案子建立直接判罪的例外? 那以後只要被大眾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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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1:38, , 33F
為犯罪的就判刑,三人以上說你有罪的直接送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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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qG4iM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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