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童當街遭斬首 廢死聯盟這樣說消失
※ 引述《WINS0N (God bless me!)》之銘言:
: ※ 引述《huntersa (獵人)》之銘言:
: : 我會說我提出來大多數人的邏輯有謬論,必須就是一在另一個前提上
: : 我做一個假設,假設今天死刑不存在,
: : 但是法律規定可以以牙還牙。
: : 受害者的直系一等血親可以選擇用同樣的方式對付加害人或是讓他被關。
: : 你覺得這人被幹掉的機會大還是被關的機會大? 我敢說一定是後者的機會大。
: : 所以你可以想像一下,這個原因到底在哪裡?
: : 講白了,下不了手。
: : 這就是對生命的尊重,就算無罪,你也不會想變成一個殺人者。
: : 那為什麼換成公權力執行就顯得很輕鬆一樣?
: : 沒有人思考過這問題嗎?
: 欠債還錢,(故)殺人償命。
: 是個很簡單的邏輯啊
: 這不是大家在期盼的"公平正義"的問題嗎?
: 我迷惘
刑法的目的在於遏止犯罪
死刑對於這類活不快樂又不甘願自己死就好的人
反而是鼓勵他們去殺人陪葬 發洩長久對社會的怨懟
最後自己吃顆子彈一瞬間完成心願
最好是關著永遠不放出來
死不掉又活著痛苦 才能讓罪犯卻步
有些人或許想死 但沒有人不怕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175.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164476.A.A65.html
→
03/28 19:28, , 1F
03/28 19:28, 1F
→
03/28 19:28, , 2F
03/28 19:28, 2F
推
03/28 19:29, , 3F
03/28 19:29, 3F
→
03/28 19:29, , 4F
03/28 19:29, 4F
→
03/28 19:29, , 5F
03/28 19:29, 5F
推
03/28 19:29, , 6F
03/28 19:29, 6F
→
03/28 19:29, , 7F
03/28 19:29, 7F
→
03/28 19:32, , 8F
03/28 19:32, 8F
推
03/28 19:33, , 9F
03/28 19:33, 9F
→
03/28 19:33, , 10F
03/28 19:33, 10F
→
03/28 19:33, , 11F
03/28 19:33, 11F
→
03/28 19:34, , 12F
03/28 19:34, 12F
→
03/28 19:34, , 13F
03/28 19:34, 13F
噓
03/28 21:47, , 14F
03/28 21:47, 1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