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林昶佐 Freddy Lim消失
嗯? 你有沒有搞錯
目前台灣現在還活著的死刑犯都是殺人犯
不過因殺人罪 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被判死刑的
依這草案 好像不能減刑耶
我相信你的國文老師常請假啦 下次資料看不懂可以問別人 董?
※ 引述《tosay (12333)》之銘言:
: ※ 引述《william7727 (威廉金)》之銘言:
: : http://i.imgur.com/uu0xO8Q.jpg
: : 當初覺得林郁方掛這種布條很沒水準
: : 但看到肥迪上台後一堆關於廢死的言論後
: : 覺得林郁方是先知阿QQ
: 先知?
: 他們才剛靠著多數把死刑的簡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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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08/04/13/LCEWA01_080413_00010.pdf
: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
: 第二條 犯罪在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十
: 日以前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依下列規
: 定減刑:
: 一、死刑減為無期徒刑。
: 立法院第 8 屆第 4 會期第 13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 委 18
: 提案人:廖正井 呂學樟 謝國樑 王惠美 王進士
: 李慶華 楊瓊瓔 徐耀昌
: 連署人:顏寬恒 林國正 楊應雄 鄭天財 蔡錦隆
: 徐欣瑩 吳育昇 張慶忠 黃昭順 王廷升
: 羅淑蕾 曾巨威 黃志雄 詹凱臣 張嘉郡
: 林明溱 孔文吉 蘇清泉 林郁方 李鴻鈞
: 陳超明 盧嘉辰 陳根德 馬文君 羅明才
: 孫大千 吳育仁 盧秀燕 丁守中 簡東明
: 江惠貞 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 廖國棟
: 李桐豪 潘維剛 林滄敏 鄭汝芬 王育敏
: 陳怡潔 江啟臣 徐少萍 陳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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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什麼..看看他的真正目的
: 第二條 犯罪在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十
: 日以前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依下列規
: 定減刑:
: 一、死刑減為無期徒刑。
: 二、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二十年。
: 三、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減其刑期或金
: 額二分之一。
: 緩刑或假釋中之人犯,於本條例施行之
: 日起,視為已依前項規定減其宣告刑,毋庸
: 聲請裁定減刑。但經撤銷緩刑之宣告或假釋
: 者,仍應依本條例規定聲請裁定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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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向球格下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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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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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伴被打臉很腦羞齁 呵呵
※ 編輯: s5869157 (117.56.71.43), 03/28/2016 17: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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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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