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訂3桌合菜反悔!學生:沒在怕 店家怒揭國立大學攝影社消失
※ 引述《b195f1a (b195f1a)》之銘言:
: 被一堆人噴了。
: 但沒辦法,你們第一時間想到的是,顧客以為自己是老大,我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商家以
: 為自己是老大,誰叫我才剛碰過黑心商家呢!
: 況且,既然沒去利益不會受損,那麼自然就容易忽略,這種忽略有時是不在乎商家的損失
: ,你虧本關我屁事;有時候是純粹忘記了,前者是惡劣的,後者沒那麼惡劣,甚至根本沒
: 有道德問題。
: 大部分人估計是把臺大的情況定位為前者,但我覺得比較向後者,壓根沒想到他們要事先
: 煮好,沒取消定位不會對他們造成多大影響,或者玩到忘記了。當然,事實真相是怎麼我
: 也不知道。
: 因此我們換個角度來討論,如果說顧客只是純粹遺忘的情況下,或者臨時有事不能到,商
: 家到底有沒有權在【事前沒有談好】的情況下,要求顧客外帶?我自己覺得這是沒道理的
: ,這類的問題其實也很難用道德來判斷。
: 所以我認為還是要透過法律來解決,前面有人糾正我,訂位的時候就已經屬於民法裏面契
: 約的範疇,那麼違約的規定呢?我猜應該是依照餐廳規定,就是雙方契約的內容。
: 其實,比起譴責沒道德來說,媒體方面更應該趁著機會推廣教育,一方面加強民眾主動取
: 消訂位,否則很有可能被懲罰,令一方面,加強店家的宣導,讓他們明確規定顧客違約的
: 懲罰,以減少這類問題的發生,久了民眾也就自然養成習慣主動取消訂位的習慣了。
你沒在餐廳或小吃店待過一定都不曉得
餐廳和小吃店他們碰到有大生意上門的時候一定都是提前準備
包括食材和料理,都事先都準備好
今天這樣爽約用「純粹忘記」就能帶過??
我看了就一肚子火
你根本不知道你們突然說不去,店家東西都準備好了
這樣店家是要自己處理掉已經先做好的東西
有些菜還能賣,有些菜不能放的只能直接丟掉
對店家來說等於平白損失了材料和時間
為什麼店家會希望你們帶走,那就是希望你們只是單純可能來不及用餐如何
再者他也不希望這些東西就這樣被浪費掉
所以店家自然希望你們能帶走
訂桌爽約,對店家就是很大的損失
就算說不要事先煮,等去了再來煮,你們電話告知過店家了嗎??
跟店家說了嗎??
做餐廳或小吃最怕就是客人等到不耐煩,事先準備都一定的
言而無信,爽約還一副我最大的態度
當店家是佛心來著?成本損失不用自己吸收?
一句話說不去就可以不用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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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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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1 之 1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