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準備和女友結婚 丈母娘卻開魔鬼條件...他嘆想放棄消失
如果有人對你說 依大清律例你要發配邊疆
你肯定會說對方有毛病 都民國幾年了
但是有人對你說 男方要出聘金付餅錢 卻沒人有任何疑問
為何要聘金?? 依大清民律 結婚前要訂婚 直接結婚的話婚姻無效還有刑責
而訂婚還是一個要式行為 規定是要男方家長到女方家下聘跟女方家長談親事
上述規定在民國初年的暫行民律還有沿用
但是
現行民法規定只要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就可以了
大部分的人卻還是被滿清鬼魂糾纏不休
跪拜著早已成為歷史灰塵的法律 並稱之為「古禮」愚弄後人
可悲啊~~~~~~~~~~~~~~~~~~~~~~~~~~~~~~~~~
※ 引述《TiagoSpliter (TS)》之銘言:
: 哪裡是魔鬼 根本超聰明的
: 仔細看清楚
: 聘金+餅錢+婚紗照+婚戒+生活費
: 如果這時候丈母娘說不用給生活費了
: 男方是不是就答應
: 所以 聘金+餅錢+婚紗照+婚戒 真得就男方出
: 如果我是丈母娘 我就要求
: 聘金+餅錢+婚紗照+婚戒+生活費+孝親費+零用錢+三節獎金+水費+電費+81000p
: 男方一定會覺得很苦惱
: 這時我再把81000p去掉 就OK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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