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檢舉達人踢鐵板 拍違停爆衝突告不成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10年前 (2016/03/14 18:20), 10年前編輯推噓-9(11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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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 檢舉達人踢鐵板 拍違停爆衝突告不成 3.完整新聞內文: ※ 現今社會檢舉達人無所不在,若民眾違規停車後看到有人正在拍照準備舉發,相信很多人都會或很想上前要求刪除照片,雙方因而有可能發生爭執或衝突。而違規車主拉扯檢舉達人要求刪除照片的行為,究竟犯不犯法呢? 高雄一名朱姓檢舉達人去年8月下午在澄和路拍攝違規併排停車的貨車,遭柯姓車主發現,柯男上前要求朱男刪除照片並動手拉扯,朱男掙脫後報警對柯提告妨害自由,高雄地檢署偵查後認為朱男應基於對車主所有權的尊重,不應隨意拍攝,因此認定車主要求朱刪除照片而產生的一些衝突或拉扯,都是維護自己不受朱男侵擾,故將車主處分不起訴。 朱男表示對檢方不起訴非常不滿,聲請再議後仍遭駁回,他說:「很多人以為檢舉併排違停車輛有獎金,但事實是沒有,我只是不喜歡看到車輛亂停影響交通才拍照檢舉的。我的出發點是為了公共利益,但卻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真是荒謬。」 朱姓檢舉達人(38歲)提告指出,去年8月6日下午,他走在三民區澄和路時,發現一台藍色小貨車併排違規停車,於是從車子前方拍攝照片準備舉發,不料柯姓車主正好在車後卸貨,見朱男行為上前阻撓不讓他離去,並拉扯要求他刪除照片。朱男掙脫後離開報警,告車主妨害自由,回家後仍向警方舉發柯姓車主違規,事後柯姓車主被裁罰2400元。 檢察官舉諸多例子證明生活中強制行為無所不在,例如違規併排停車,會阻礙合法停車格上駕駛駛離的權利;或是老師以成績警告或脅迫學生用功讀書,而在法律上學生並沒有用功唸書的義務。如果老師要求學生唸書、違規併排停車者等行為都構成強制罪等刑事犯罪,相信沒有人能接受。 故檢方認為關於強制罪的不法認定,除強制手段、強制效果外,尚須考量「手段與目的關聯的可非難性」,透過個案情狀整體權衡,確定該行為方式是社會所不能容忍才屬之。 雖然在一般公開場合中,民眾並無主張隱私權的餘地,但檢察官認為,若有人對特定人車拍攝,仍須基於對他人肖像權及車輛所有權的尊重,詢問後才拍攝。因此,朱男拍攝違規車輛的行為,已經超過一般人車在公開場合下供人自由觀覽的限度,認為柯男要求朱刪除照片,或是在刪除前不讓他離開,都是維護自己不受朱男侵擾的自由範圍內,並未妨害朱男行使權利,將柯男處分不起訴。 用路人林先生表示支持檢察官不起訴:「這種檢舉達人就是吃飽閒閒,如果我的車子違停但沒有對交通重大妨害,我也會叫他把照片刪掉。」翁姓民眾則認為檢方不起訴不對,「政府鼓勵民眾檢舉卻不保護民眾,這不是鼓勵所有人用暴力保護自己的違規行為不受到裁罰嗎?」 律師丁昱仁表示,檢察官過度保護違規車主的利益,不起訴的結果不是很妥當,這樣等於同意當有人檢舉民眾違規停車等行為時,車主可以用不法暴力行為來阻止對方檢舉而不構成犯罪,他認為這名車主行為應構成妨害自由罪,但在刑罰的法律效果上,可以因犯罪情節輕微,處以緩起訴。(郭芷余/高雄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314/815386/ 所以檢舉違停的拍照取證須要有禮貌詢問車主,同意才可以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72.1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7950834.A.F2E.html

03/14 18:22, , 1F
外人看當然是支持檢舉達人,自己遇到就覺得很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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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檢查官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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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23, , 3F
恐龍法官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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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23, , 4F
推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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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23, , 5F
基於對他人肖像權及車輛所有權的尊重,詢問後才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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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23, , 6F
有點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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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24, , 7F
下次拖車時沒知會,可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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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24, , 8F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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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24, , 9F
是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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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24, , 10F
這檢方邏輯?!原來人身安全這麼廉價?那上次公布法官照片
03/14 18:24, 10F
※ 編輯: iverson76men (1.171.72.195), 03/14/2016 18:25:37

03/14 18:24, , 11F
併排停車本來就無罪 誰准你檢舉 法官英明!(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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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24, , 12F
以後遇到現行犯都不能拍照啦 要先詢問他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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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24, , 13F
測速照相也廢一廢,我沒被簽自願罰款同意書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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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25, , 14F
檢察官工三小…拍照跟所有權哪裡有關係?
03/14 18:25, 14F

03/14 18:26, , 15F
重點是要求刪除照片去拉扯別人 也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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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26, , 16F
真是太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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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26, , 17F
以後警察要開單 我是否也能這樣對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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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28, , 18F
這個檢察官是火星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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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29, , 19F
那這樣測速照相機照我,我可以合法敲壞它取出照片????
03/14 18:29, 19F

03/14 18:29, , 20F
鬼島法系Zzzzzzzz
03/14 18:29,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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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49, , 45F
覺得狗咬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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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49, , 46F
白話文的說 檢察官意思是說 他只是裝做要打你但沒真的打你
03/14 18:49, 46F

03/14 19:17, , 47F
什麼邏輯...以後被警察拍可以逼他刪逆?
03/14 19:17, 47F

03/14 19:20, , 48F
噓檢察官
03/14 19:20, 48F

03/14 19:21, , 49F
一般車併排跟司機卸貨併排有有爭議
03/14 19:21, 49F

03/14 19:25, , 50F
恐龍法官無誤!併排停車吃屎
03/14 19:25, 50F

03/14 19:46, , 51F
可恥,這種檢察官應該送去菲律賓
03/14 19:46, 51F

03/14 19:49, , 52F
檢察官力挺,除了違停外,還可以強制力捍衛違停權
03/14 19:49, 52F

03/14 19:49, , 53F
腦殘逆
03/14 19:49, 53F

03/14 20:39, , 54F
恐龍法官?這案根本沒到法官就被檢察官不起訴了啊
03/14 20:39, 54F

03/14 20:56, , 55F
低能檢查官
03/14 20:56, 55F

03/14 21:06, , 56F
這檢查官是有啥問題啊不懂欸
03/14 21:06, 56F

03/15 13:41, , 57F
檢察官是自己常常違規停車嗎
03/15 13:41, 57F

03/15 16:33, , 58F
檢查官…
03/15 16:33, 58F

03/15 16:43, , 59F
違停拍照規違停拍照,搶奪物品規搶奪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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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6:44, , 60F
那以後在路上被人拍入鏡我就可以搶他的單眼嗎?
03/15 16:44, 60F

03/15 17:56, , 61F
03/15 17:56, 61F

03/15 21:17, , 62F
低薪城市意外嗎
03/15 21:17, 62F

03/15 21:34, , 63F
這檢察官有事嗎?那行車記錄器拍的可以去叫人刪掉嗎?
03/15 21:34, 63F

03/16 09:34, , 64F
這是甚麼邏輯啊? 合理懷疑這檢察官也常違停= =
03/16 09:34, 64F
hjgx:轉錄至看板 LAW 04/06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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