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林昶佐 兩千萬台人服務四千萬華僑?要求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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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千萬台人服務四千萬華僑?
要求「僑胞」必須嚴謹定義,不能把人民納稅錢丟進模糊無底洞】
今天的外交國防委員會安排僑務委員會備詢。僑委會長年來為許多台灣的國際藝文團隊提
供協助,而閃靈在國際各國的演唱會時,歌迷雖然都是各國主要族裔,如歐美人、日本人
為主,但僑委會仍串連當地台灣僑社的訊息推廣,因此開頭我先向僑委會致意。
我認同僑委會存在的價值,應該有助於延伸、串連海內外台灣人的實力,不止在國際現實
困境中可增加台灣的能見度,也可因為人力物力的交流而奠基國際網絡,進而強化台灣的
國際競爭力。
檢視僑委會提供的「業務報告」,重點概略為「中國逐年增加巨額資源服務僑胞、搶食僑
社認同,我方在預算拮据的困難中,仍力求表現。」實際雙方在2015年僑務預算比較,中
國約為250億台幣,我方僑委會僅10億餘台幣,而在人力方面,中國更高達三萬多人,是
我方僑委會的百倍之多,難以抗衡。
顯然,雙方在爭取的僑胞是重疊的,也就是僑委會多次統計的「四千多萬的華僑」。很多
海外的台灣人表示,許多貪婪的僑社是我方與中國的僑務資源通吃,若再加上他們旅居本
國的福利,這種人等於享用了三個國家的納稅錢,實在荒謬!
今天許多委員都質疑,台灣人民納稅錢去服務的這四千多萬「華僑」究竟如何定義?陳士
魁委員長表示這不是法律名詞,是一個通用的概念。若依照僑委會業務報告上的脈絡來看
,這是1932年,中華民國在中國大陸成立僑委會時開始的概念,也就是一種「大中國」的
僑胞想像。
這我實在無法接受。
僑務委員會是依法成立、依法行政,使用台灣人民依法納稅的經費,怎麼可以去服務一個
非法律名詞不精確的四千萬僑胞對象?兩千萬人要服務四千萬人,這是無底洞,難怪預算
怎麼列都不夠用!
我進一步詢問陳委員長,依照這種大中國概念的政策基礎,是相當危險的!因為這種政策
若要落實,不止要去跟中國對抗、爭取海外僑胞,也要跟蒙古對抗、爭取海外蒙古僑胞,
也要跟西藏流亡政府對抗、去爭取海外西藏僑胞,還要跟越南政府對抗、爭取海外京族僑
胞,跟哈薩克政府對抗、爭取維吾爾海外僑胞...,因為這些族群都在1932年中華民國宣
稱的領土之中,台灣人的納稅錢這樣花,是合理的嗎?
陳委員長解釋,在實務上不會這樣去做,也就是不會去服務蒙族、藏族、京族、維吾爾族
等等。我質疑,那這不就是侷限在服務四千萬的海外「漢族」?那這樣對台灣的原住民族
難道公平?台灣的原住民為什麼納稅要去服務海外四千萬的漢族?
陳委員長繼續說明,這四千萬僑胞對象不只是要給他們服務,而是我們要爭取的人才,四
千萬是一個很大的人才庫,我們要爭取他們來台灣貢獻心力。
面對台灣少子化的現實,爭取更多海外優秀人才來台,這我可以肯定。但如果我們的僑委
會定義要爭取的「僑胞」人才,是鎖定在如此不精確的「血緣概念上」,那麼,我們的原
住民族「僑胞」,也就是南島民族,依照政府原民會統計,包括東南亞、印度洋及太平洋
島嶼,北起台灣,西到馬達加斯加,東達復活島,南至紐西蘭,總人口有兩億人!這海外
兩億我們原住民族的僑胞,不是比四千萬人更多,有更多值得去爭取的優秀人才嗎?
更何況,爭取海外優秀人才來台,應該是經濟部等其他部會的工作!
不管用「大中國」概念,或用「血緣」概念,或任何不精確的模糊概念,去定義「僑胞」
,只會讓僑委會的業務混亂、存在爭議、徒增困擾。明明是串連僑胞的和平服務工作,卻
搞到要砸錢跟其他國家對抗。
因此,我請僑委會提出報告,請用法律的精準定義出我們的僑胞範圍,讓人民的納稅錢真
正花在刀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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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萬人的錢服務4000萬海外"華僑",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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