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一新生撞車亡 父親淚眼誓言「討回公道!」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3/03 10:25), 編輯推噓14(20634)
留言60則, 4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16 (看更多)
: 警方說,下個月即將滿20歲的曾生,目前就讀台北城市科技大學行銷與流通管理學系一年 : 級,今天上午騎車趕到學校上課,9時39分經過大度路與中央北路四段口時,與石姓司機 : 所駕駛的馬偕醫院交通車相撞,根據路口監視器,發現石男行經事發路口時,未減速反而 : 尾隨前車疑似闖黃燈,企圖快速通過,詎料,曾生未待綠燈亮起,也搶快1秒起步,當場 : 攔腰撞上石男所駕的小巴士。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19508 : 5.備註: : 雙方都搶快阿QQ 法規上並沒有「搶黃燈」這種東西。你的車子在紅燈亮起前通過了過停止線你就是綠燈。 根據標誌號誌設置規則,認為黃燈用於警告「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 出處: 搶黃燈…不算違規 免罰 - 審判審檢警調 - udn城市 http://city.udn.com/54532/2945883#ixzz41nojxu6i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104.5.14) 第 206 條 行車管制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左: ...............(中略)........................ 四、圓形黃燈 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 不過你也知道的這裡是鬼島,再加上鬼島交通法規舉世罕見的「責任比」肇責「分配」.. 這就很難講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36.2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6971924.A.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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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沒這麼智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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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剛回台灣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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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 台灣法律 就算騎車闖紅燈去撞別人車自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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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的都要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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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送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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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剛留學回來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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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第一天住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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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不知道鬼島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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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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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在賠償上車禍分配雙方責任是民法217條與有過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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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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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侵權行為法也是這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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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 法官會說你沒有減速 小心通過 有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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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號都有設置,就算搶黃燈,也不該撞到本來等紅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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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在開玩笑大家別認真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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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等紅燈??人家是闖紅燈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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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注意而未注意 被撞的也有錯ㄛ啾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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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不知道台灣法官的智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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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你不知道台灣法官是書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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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官最出名的就是製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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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0 則推文
還有 20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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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對台灣司法很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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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哪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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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老外剛學會上ptt推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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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官舉世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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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04:12, , 4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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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記者隨便亂寫就隨之起舞的要不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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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臉囉 那來這麼多條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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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器很明顯車子闖紅燈,另外有可能雙方都闖紅燈,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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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十字路口變紅燈時,其他條都要等3秒才會變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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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起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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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08:07, , 51F
北美也有責任比喔,只是通常沒有公平採證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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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09:08, , 52F
影片中紅燈在2秒亮起,5秒時汽車越過停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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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09:24, , 53F
影片都都有了還在耍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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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0:25, , 54F
說難聽一點 還好撞死了 重傷/殘廢的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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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0:25, , 55F
事賠償更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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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0:30, , 56F
不過這是明顯機車違規的情況的話 這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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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0:30, , 57F
小巴司機也問題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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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嘴很臭喔 還有機車根本沒有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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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帶風向了 真是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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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4:52, , 60F
北美也有責任比喔,只是台灣通常沒有公平採證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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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rw2KO4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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