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都更戰略草案出爐 3階段健檢7.4萬棟老屋消失
※ 引述《Tiphareth (Duchess)》之銘言:
: 洪德豪會後補充,建管處第一階段,將動員技師公會等三大公會,列管1.5萬戶需優先健
: 檢的房子,而這1.5萬戶中,會再選出7500戶有明顯軟弱層(頭重腳輕建物)、921與331地
: 震黃單、土壤高度液化、位於斷層帶、位於北市27個地下救災道兩側等建物,進行第一階
: 段老屋健檢。至於後續兩階段相關期程,洪表示由於這只是草案,尚未有明確時程。
: 至於健檢後,洪德豪表示會分成三類,包括結構安全可接受、應補強、須拆除,若被列為
: 須拆除住戶,建管處將擬定《老屋健檢善後處理自治條例》,屆時將放寬都更單元面積、
: 給予容積獎勵、融資優惠,並強制公告名單,希望住戶能儘快實行都更。
: 現場記者質疑,若碰上釘子戶或住戶不願搬遷該如何處理?洪德豪表示將協助私辦都更轉
: 為公辦都更,將該案列入公辦都更裡頭的強拆型;據了解,列入強拆型後政府單位就成為
: 實施者,屆時可能由政府出面執行強拆。(陳思豪/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goo.gl/zdGziz
好像沒什麼人意識到這個政策的問題,簡單提一下好了。先看看下面「台灣都市更
新受害者聯盟」所提到的關鍵問題:
https://www.facebook.com/TAVUR.tw/posts/1023138527752644?fref=nf&pnref=story
其實既有《建築法》第77-1、第81條規定,都早已針對判定危害公共安全
的建築物,訂有相關處置、強制拆除法源。其實台北市政府大可不必在防
災自治法令上疊床架屋啊。
很簡單的說,這裡所謂三級中的第三級「須拆除」(另外有些報導是寫「需都更」
),有可能是還不到危樓的等級,但是透過這個辦法被判定到這個等級後,就可以進
行強制拆除、進行都更。
也就是說,如果有辦法弄到這個判定,就可以繞過需要多少人同意的門檻,啟動都
更案。過去都有神秘火災加速都更的故事了,如果透過這個辦法,這類的事情不是不
可能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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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打掉幾面○○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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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onopoliest (140.128.104.176), 02/26/2016 09:36:59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