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紀錄片專訪德食人魔 「渴求人肉40年」消失
※ 引述《skn60694 (入聲)》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紀錄片專訪德食人魔 「渴求人肉40年」
: 3.完整新聞內文:
: 德國惡名昭彰的食人魔麥維斯(Armin Meiwes),坦言吃掉20公斤人肉、形容味道像是豬
: 肉,在最新的紀錄片中,製作團隊專訪麥維斯、解析他的一生,除了得到更多驚悚的細節
: ,麥維斯犯案的現場也首度曝光。
: 上周影片《紀錄:訪問食人魔》(Docs: Interview with a Cannibal)正式發表,詳述
: 麥維斯的成長過程,照料母親的歷史。
: 2001年,電腦工程師布蘭德斯(Bernd Brandes)在食人網站上提供「晚餐」機會,讓人
: 把它吃掉。麥維斯表示,布蘭德斯要求要感到痛苦。因此兩人發生性關係後,布蘭德斯央
: 求麥維斯將他的陰莖割下;20到30秒之後,布蘭德斯已經感覺不到痛苦,兩人將割下的陰
: 莖用油煎過後一起分食。
: 後來麥維斯幫布蘭德斯放水洗澡,從背後將布蘭德斯刺死,並且分屍。他先煎了一塊背部
: 的肉,配上球芽甘藍,「第一口當然很奇怪,我很難形容那種感覺」。他說他當時等待那
: 刻,「等了40年,不斷渴求、夢想這個感覺」。
: 2004年,麥維斯被判刑8年半,2006年經更審改判無期徒刑,目前關押在德國中部卡賽爾
: 的監獄。(蘇立/綜合外電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211/794001/
: 5.備註:
wiki有更詳細的報導
邁韋斯先在網際網路上一個同類相食網站「The Cannibal Cafe」刊登廣告物色吞吃對象,
並寫下條件「尋找18到30歲擁有良好體格,願意被殺後被吃掉的人。」儘管申請人眾多,
但邁韋斯最後只選擇了有易服癖的貝恩德·于爾根·B(Bernd JürgenBrandes)。
根據二人自行錄製的錄影帶顯示,事件發生在2001年聖誕節,邁韋斯在羅滕堡村莊的住所
,邁韋斯將Brandes的陰莖鋸掉並二人一起將其生吃,邁韋斯本想用啃但不成功,後來他
用刀子切開,Brandes也形容它韌而黏而難以進食。
接著邁韋斯拿剩下的陰莖放到鍋裡嫩煎,並以鹽、胡椒和大蒜調味,但結果因為煎過火
而被廢棄了。不過根據看過這錄影帶的記者形容(錄影帶被執法人員搜到後一直沒對一般
民眾公開),Brandes應該因為失血而沒有氣力去咀嚼自己的陰莖。
之後邁韋斯給了Brandes大量止痛藥、安眠藥和烈酒,自己在一邊閱讀3小時的科幻小說,
任由Brandes在浴缸中沐浴失血至死。最後他吻了Brandes一口,將他搬動到家中特別設置
的屠房,對Brandes的喉嚨刺了一刀,用掛肉鉤吊起他的屍體並撕掉一大片肉,
邁韋斯甚至嘗試將他的骨磨成粉。其後的10個月將被切開部位貯藏在冰箱中,
繼續進食最少20公斤Brandes的屍體。
在之後的10個月,邁偉斯每天都吃上一份用不同方式烹調出的人肉,偶而還會在花園裡烤
人肉野餐,將貝恩德的內臟和牙齒埋在花園,最後在2002年12月快要吃光貝恩德的肉
時,邁韋斯又在網站上找新目標時被發現他是真的食人魔而被人報警逮捕
很好奇問一下啊 為什麼對方是自願給他吃也要被判到無期徒刑啊?
他又不是強迫殺他 雙方都是出於自願心態
而且也有影片證明他們兩個是願意一起做這件事 為何還要判這麼重
有沒有鍵盤法律系可以解釋一下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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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5810568.A.F6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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