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修憲可不可行?消失
: 修中華民國憲法並不會改變任何台澎主權相關的狀態
: 如果 X國 修憲說 A地 是 X國領土 就真的會變成 X國領土 嗎?
: 所以中華民國就算修憲放棄秋海棠,並改成只包含台澎金馬
: 也不會使中華民國獲得台澎的主權
: 中華民國想要成為一個正常國家的話
: 1.中國(PRC) 放棄一中原則,容許國際上兩個中國存在
: 我想不到第 2 個方法了
: 但是台灣想成為一個正常國家的話
: 首先要終止中華民國在二戰後對台灣、澎湖的代管狀態
: 然後經由台澎住民自決公投建國
: 金馬?
: 金馬不論在法理上、現實上都是中華民國的合法領土
: 這兩個地方的法理定位一直很清楚,就是中國領土
: 中國(PRC、ROC)絕對可以主張金馬是中國的,國際上沒人會否定
: 但是金馬人還是可以依據人權兩公約跟聯合國憲章行使住民自決
: 但是要先從中華民國獨立,再自決
: 總之,都有不同的困境
: 想讓中華民國國家正常化 → 挑戰一中原則
: 想讓台澎國家正常化 → 面對中國(PRC、ROC)的打壓 (美國並沒有反對台澎建國)
: 但是也不能完全說中華民國不是國家
: 別忘了,中華民國現在有22個邦交國
: 他們都承認世上只有一個中國,為中華民國,且台灣屬於中國
: 只要中華民國還有一個邦交國存在,他就是真正的中國,真正的國家
: 但台灣就不同,連一個「台灣政府」都不存在,國家的客觀條件都達不到
: 台灣人想要有自己的國家,而不是任何的外來政權
: 就必須「建國」,這點是毋庸置疑的。
藉標題問一下
http://goo.gl/gOkM8P 這篇文章的主張
方法一樣是住民自決 只是由台澎金馬住民自決
中華民國政府重新制憲 宣佈跟中國是不一樣的國家
在「自決權遵守」成為新國家要件的當代國際法下,已
實踐具有實質性與正當性的直接民主體制的台灣政府,只要能突顯出與母國即中國不同
的國際法人格,表明分離獨立建立新國家的意志,即制定新憲法明確領土、國民的範圍,
申請加入聯合國,則在滿足所有國家資格要件且各國皆如此判斷的情形下,依照國際法
各國皆有義務承認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明修憲法 暗渡台獨
http://goo.gl/HZaxSI doc檔
內文:
陳水扁曾經說過,二○○五年五月修憲廢除國民大會一事已與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設計有
所不同,所以應是制憲而非修憲。
憲改實際對陳水扁而言,是以修憲過程達成制憲觀念。再進一步他則是將修憲的成果說成
是制憲的目標,以便培養台灣人民因有「制憲之實」而產生對「嶄新國家」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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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華獨概念跟死抱著中華民國不一樣 而是透過中華民國政府的實質獨立有效統治
視為人民的政治意志代表 進而制憲讓中華民國變成有別於中國之外的國家
制憲就代表住民自決 要成立一個新國家的意願 而新國家的政府繼承中華民國政府
形成有效的 法理華獨 這個方式是我目前看過最具有可行性的華獨方式
我一直以為黃國昌 賴清德 蔡英文都是要騙選票所以高喊中華民國是台灣的國家
照這些文章看起來 到頭來阿扁才是最努力讓台灣獨立的總統
民進黨跟黃國昌 只是依著阿扁的藍圖在實行制憲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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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太曉得 我覺得以陳水扁 蔡英文 黃國昌都是強大的法學博士
會往修憲制憲方向走 或許這是一條比終結代管 台澎自決還要簡便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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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覺得陳水扁在做的不是把中華民國國家正常化
而是把中華民國政府 弄進一個領土為台澎金馬的新國家裡面
只是這國家可能還是叫中華民國 但已經可以跟中國做出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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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正常化是指 要讓中華民國藉由領土變更 具有國家主體資格 比較偏修憲
而制憲完全是不一樣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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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憲這個方式直接技術性的擺脫了中國 讓中華民國從一個非法中國內戰政府
變成就地合法的台澎金馬政府 並且因主權完備 獨立性與中國區分 具有國家主體資格
因為住民自決 就會制憲成立新國家 而用中華民國政府制憲可以直接跳過一步
再讓新國家的新政府繼承中華民國流亡政府 就是老酒新裝
老政府 新國家 而不是台澎借殼上市 不知道我的理解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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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憲後 人民公投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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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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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憲新國家的主權是由人民公投複決給予的 就像終結代管 台澎建國
也是要建立台灣國的憲法 再由人民代表或直接公投
所以新國家會獲得台澎金馬的主權 新國家的政府再繼承中華民國政府
表面上是華獨 其實已經是一個新的國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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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國內法 所以台澎金馬制憲自決後 法理上已不屬於中國
總之不管台獨 華獨 中共想打你就打你 不用什麼反分裂法
反分裂法只是個假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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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 不過照這些文章來看 李登輝的路線到現在從沒變過
透過修憲讓中華民國與中國變成一邊一國 至少是特殊國與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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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蘭主權本來也在英國上 一樣可以住民自決拿回主權
這個方法就是把台澎自決建國制憲成立台灣國
直接以台澎金馬自決建國制憲 延續中華民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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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憲建國後應該是國與國的戰爭 我是覺得中華民國主要問題是跟PRC的關係
是屬於國家繼承還是屬於政府繼承 即使是政府繼承也是不完全繼承
這種方式有點像是類似政變方式 和平革命
比如說像是南非共和國 以及最近的 緬甸投過公民投票制新憲法
都是屬於政府繼承
因台澎金馬本來不是國家
所以沒有推翻誰的問題 就是建立一個新的國家這樣 不過我也不是很確定
我是看到這些文章覺得有一片新天地而已
因為這個方式跟台澎主權未定 還有台灣關係法等都沒有衝突
唯一的問題就是繼承中華民國政府的治權 會不會繼續跟中國政府藕斷絲連而已
※ 編輯: h2o1125 (220.143.190.215), 01/30/2016 12: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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