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2萬份黑函遭查扣 鄭正鈐公開文宣喊冤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10年前 (2016/01/12 22:10),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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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7957119 (don)》之銘言: : 上面又沒簽你的名字,或是你競選總部的字樣。被人扣了你卻帶人去包圍警察局嗆聲。 :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2條第1項:「候選人印發以文字、圖畫從事競選之宣傳品, : 應親自簽名;…」違者,選舉委員會應依同法第110條第1項處罰。 : 如該宣傳品同時涉有違反同法第104條:「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 : 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 : 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規定,因該罪屬非告訴乃論之罪,檢、警機關應依法主動偵辦。 : 簡單來說,你沒簽名就不要自己跑出來說那是你的選舉文宣。你跑出來說那是你自己的選 : 舉文宣,卻沒簽名,就是違法的,就是黑函。 他不只承認這黑函是他的...... 這還包含選舉經費上限問題 透過國民黨青工會「贊助」是可以不算選舉經費的歐! 所以為什麼連勝文選舉經費跟柯P依樣呢? 而且他不斷說不能扣押, 阿不然要怎麼做證據保全? 12萬份跟1百份的刑罰程度會有落差 扣留去清點也是合理的~ 以行政罰概念,沒有屬名違反選罷法51條的概念來看, 行政罰法36條規定:得沒入或可為證據之物,得扣留之。 前項可為證據之物之扣留範圍及期間,以供檢查、檢驗、鑑定或其他為保全證據之目的所 必要者為限。 檢查一下數量保全證據不行嗎? 最有趣的在 他文宣其中一頁如下:https://goo.gl/ueF070 非常用力在分票......要拚一發新竹藍大於綠的基本盤 形象清新正派歐!新竹市青工會絕對跟你沒關係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211.1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2607817.A.5AF.html

01/12 22:28, , 1F
選罷法有沒有罰準備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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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22:31, , 2F
另外 若真的是沒搜票就入屋封傳單 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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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怕 隨便一個警察說要證據保全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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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同意入屋搜刮還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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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7:38, , 5F
那要看是否是在公開場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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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經在夾報囉 那是手工活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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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哪有準備犯阿...都印了 51是討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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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2:53, , 8F
剛剛信箱收到這兩份文宣了...媽的有夠無恥
01/14 22:53, 8F
文章代碼(AID): #1MbGb9Ml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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