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毀容小三非重傷害? 法官的理由曝光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5/12/31 10:06), 編輯推噓5(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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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毀容小三非重傷害? 法官的理由曝光 完整新聞內文: 基隆一名恐怖水電工,前年隱瞞已婚身分發展婚外情,去年初小三得知自己是第三者,憤 而提分手,未料水電工不滿,竟暴怒咆哮「不准走」,並將小三雙手反綁,拿美工刀在她 臉上狠割三刀毀容,其中一刀更長達二十五公分,造成顏面神經斷裂,再強灌四十一顆安 眠藥,小三昏睡十八小時後痛醒趁隙逃脫,並提告重傷害,卻因水電工願以五十萬元道歉 和解,小三最後心軟撤告,法院也判決不受理此案。 今日出版的《蘋果日報》報導,檢警表示,當時陷入發狂的謝男拿出美工刀,朝謝女的雙 手猛割,在雙手腕留下五公分長刀傷,之後更朝她的右臉頰狠劃三刀,她因不斷掙扎,其 中一刀更長達二十五公分,從右下眼瞼劃至下巴處,不僅讓謝女毀容,顏面神經也斷裂。 謝男發洩完怒氣後,擔心謝女會逃脫,又拿出四十一顆安眠藥強灌,讓她昏睡。 但基隆地院法官認為,謝女臉上刀傷癒合後,雖留下長達二十五公分的刀疤,「嚴重影響 外觀」,必須靠美容手術復原,但調閱謝女的診斷紀錄,發現謝女的顏面神經逐漸恢復至 未受傷前的九成,並未造成嚴重的功能性損害,因此認定不構成重傷害的條件,改依傷害 罪審理。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強調,不論是男性或女性,當外在形體被損害時,對心理都是十 分嚴重創傷,復健更是一條漫長的路,建議法律上考量重傷害時,不能只評估傷勢是否造 成功能性損害,也應考慮被害人的心理創傷,並評估復原須付出的代價。 (葉國吏/綜合 報導)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goo.gl/ZbVIbX 備註: 台灣的司法有待加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196.2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1527599.A.6B0.html

12/31 10:07, , 1F
呃 這次法官沒錯
12/31 10:07, 1F

12/31 10:07, , 2F
"小三最後心軟撤告"
12/31 10:07, 2F

12/31 10:08, , 3F
難保又下一個呆女被犯人騙又一次
12/31 10:08, 3F

12/31 10:08, , 4F
撤告喔..都打算殺他了
12/31 10:08, 4F

12/31 10:10, , 5F
心軟... 這一定會被糾纏 就算無法無天都不會有罪責了
12/31 10:10, 5F

12/31 10:12, , 6F
沒被搞到顏藝就沒重傷害的問題啦,重點是自己也撤告,犯賤
12/31 10:12, 6F

12/31 10:13, , 7F
功能無法回復 才符合重傷害
12/31 10:13, 7F

12/31 10:15, , 8F
台灣法官日常 不意外
12/31 10:15, 8F

12/31 10:15, , 9F
美麗外觀是否是重大功能?好奇問
12/31 10:15, 9F

12/31 10:16, , 10F
對了 這男的也很渣 垃圾人一個
12/31 10:16, 10F

12/31 10:16, , 11F
難得不恐龍
12/31 10:16, 11F

12/31 10:18, , 12F
外觀不影響功能,那奶子就不能當性器官看
12/31 10:18, 12F

12/31 10:18, , 13F
就50萬和解了啊
12/31 10:18, 13F

12/31 10:19, , 14F
如果往法院身體捅一刀 急救後恢復100% 應該判無罪
12/31 10:19, 14F

12/31 10:22, , 15F
撤告還能說啥
12/31 10:22, 15F

12/31 10:27, , 16F
重傷害有規定是哪些情形 不是你傷重到快死就是重傷
12/31 10:27, 16F

12/31 10:33, , 17F
第10條重傷定義是要有外貌重大變異且不易復原 但是當
12/31 10:33, 17F

12/31 10:33, , 18F
下行為人應該有"毀容"的認知且意欲 怎不判重傷未遂
12/31 10:33, 18F

12/31 10:35, , 19F
想必跟原告有關啊...撤告代表有部分不想追究或和解講好
12/31 10:35, 19F

12/31 10:44, , 20F
看到鬼 這樣不算重傷害?
12/31 10:44, 20F

12/31 10:50, , 21F
未看先猜蘋果,戰法官雖然推,但有時也有刻意挑起對立疑慮
12/31 10:50, 21F

12/31 10:51, , 22F
另外基隆地院不意外
12/31 10:51, 22F

12/31 11:01, , 23F
重傷標準法律有明文規定 不是法官要幹嘛就幹嘛 z
12/31 11:01, 23F

12/31 11:09, , 24F
本來就沒重傷,記者zz
12/31 11:09, 24F

12/31 13:04, , 25F
記者去看法條好嗎
12/31 13:04, 25F

12/31 13:39, , 26F
記者
12/31 13:39, 2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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