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支持多元惹議?家長怒批蔡英文:讓公婆沒孫抱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10年前 (2015/12/30 18:58), 10年前編輯推噓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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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kewkimo (一路)》之銘言: : 請問下列哪一項性觀念是正確的? (翰林五上) : (1) 男女授受不親 : (2) 性是不可告人的禁忌話題 : (3) 異性交往的唯一目的 是為選擇配偶 : (4) 性行為是夫妻表達愛的一種親密行為 : 4.下列關於性行為的敘述何者正確? (翰林六上) : (1) 無論兩人是否成年,只要雙方自願且相愛, : 就可以發生性行為,並不犯法 : (2) 性一種可以來交換愛的方式 : (3) 性是表達情感的一種方式,但非唯一的方式 : (4) 性是可以賺取金錢或物資的工具 : 這種題目.....壹週刊表示..... : (5)以上皆非 多元成家是建立在愛的基礎上 相愛的兩人就應該給予祝福 給予婚姻的權利及義務 但多元成家為何不包含近親婚姻(成人) 如果說有優生學的考量 應該是要求嚴格的基因篩檢規範 或如同同性婚姻一般領養小孩 真心覺得法律規定兩個人一定要「在一起」或不能「在一起」是很蠢的事 法律甚至不能因為「不愛了」而離婚 刑法甚至因為愛上別人通姦算你有罪 但人性絕不會因為有罪就會愛上一個已不愛的人 婚姻的保障應該是建立在民法的處罰上 加重背叛者的民事懲罰 (如要求背叛者未來所得的一半) 而不是利用法律將不愛的兩個人綁在一起 「多元成家」的議題有很多可以討論的點 目前卻被同性婚姻包裝成家庭概念的擴大 其實並非真心想認真的討論多元成家價值 1. 婚姻並非以生養為目的 2. 相愛的任兩個成年人應該給予成家的權利 但也應該負擔義務 3. 民法加重背叛者代價不論協議離婚或通姦 4. 法律應移除各種成年人的婚姻限制 5. 刪除刑法中通姦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65.2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1473100.A.809.html

12/30 19:02, , 1F
等民進黨上台看看會不會改
12/30 19:02, 1F

12/30 19:02, , 2F
法律是規定在一起 在一起後 在一起過後 財產的問題 不是
12/30 19:02, 2F

12/30 19:03, , 3F
規定能不能、要不要在一起
12/30 19:03, 3F

12/30 19:03, , 4F
台灣有多少基督徒 是小英逼她們不要投她唷
12/30 19:03, 4F

12/30 19:05, , 5F
這論述不好,第二行及倒數第二點:父女、母子呢?
12/30 19:05, 5F
如果是兩個從未見過面的人母女呢 相愛請不要跟性侵混淆 任何強迫性交都是不允許的 任何跟未成年人性交也是不允許的 如果您只能從道德面攻擊 跟從道德面攻擊同性戀有什麼不同

12/30 19:05, , 6F
130萬 也要全部都是強硬保守派
12/30 19:05, 6F

12/30 19:07, , 7F
所謂背叛者的懲罰 被背叛者可以主張原諒、放棄
12/30 19:07, 7F

12/30 19:12, , 8F
前後矛盾 第一段講婚姻的權利及義務 後一段又要背叛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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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9:12, , 9F
用負擔義務 你到底在講什麼東西呀 多元成家不需要豬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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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0:03, , 10F
不懂樓上的不要義務是什麼,民法上的罰則不是義務?
12/30 20:03, 10F

12/30 20:07, , 11F
民法有罪是義務?背叛者因為有罪而負擔了什麼?民法處
12/30 20:07, 11F

12/30 20:07, , 12F
罰提供回覆家庭生活的經驗狀況才是義務
12/30 20:07, 12F

12/30 20:10, , 13F
七樓請不要只為了同性婚姻就用多元家庭包裝,改名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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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還比較符合您的訴求
12/30 20:10, 14F
※ 編輯: alexbklin (1.161.57.242), 12/30/2015 2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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