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支持多元惹議?家長怒批蔡英文:讓公婆沒孫抱消失
※ 引述《askewkimo (一路)》之銘言:
: 請問下列哪一項性觀念是正確的? (翰林五上)
: (1) 男女授受不親
: (2) 性是不可告人的禁忌話題
: (3) 異性交往的唯一目的 是為選擇配偶
: (4) 性行為是夫妻表達愛的一種親密行為
: 4.下列關於性行為的敘述何者正確? (翰林六上)
: (1) 無論兩人是否成年,只要雙方自願且相愛,
: 就可以發生性行為,並不犯法
: (2) 性一種可以來交換愛的方式
: (3) 性是表達情感的一種方式,但非唯一的方式
: (4) 性是可以賺取金錢或物資的工具
: 這種題目.....壹週刊表示.....
: (5)以上皆非
多元成家是建立在愛的基礎上
相愛的兩人就應該給予祝福
給予婚姻的權利及義務
但多元成家為何不包含近親婚姻(成人)
如果說有優生學的考量
應該是要求嚴格的基因篩檢規範
或如同同性婚姻一般領養小孩
真心覺得法律規定兩個人一定要「在一起」或不能「在一起」是很蠢的事
法律甚至不能因為「不愛了」而離婚
刑法甚至因為愛上別人通姦算你有罪
但人性絕不會因為有罪就會愛上一個已不愛的人
婚姻的保障應該是建立在民法的處罰上
加重背叛者的民事懲罰
(如要求背叛者未來所得的一半)
而不是利用法律將不愛的兩個人綁在一起
「多元成家」的議題有很多可以討論的點
目前卻被同性婚姻包裝成家庭概念的擴大
其實並非真心想認真的討論多元成家價值
1. 婚姻並非以生養為目的
2. 相愛的任兩個成年人應該給予成家的權利
但也應該負擔義務
3. 民法加重背叛者代價不論協議離婚或通姦
4. 法律應移除各種成年人的婚姻限制
5. 刪除刑法中通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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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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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兩個從未見過面的人母女呢
相愛請不要跟性侵混淆
任何強迫性交都是不允許的
任何跟未成年人性交也是不允許的
如果您只能從道德面攻擊
跟從道德面攻擊同性戀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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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lexbklin (1.161.57.242), 12/30/2015 2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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