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我被議員施壓並公開個資

看板Gossiping作者 (酸雷盟汽水)時間9年前 (2015/02/16 05:36), 9年前編輯推噓22(23120)
留言44則, 2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稍微bee還原一下wiki編輯的東西 修改時間 2015年2月3日 (二) 04:11 先前版本 於民國101年3月間,「我是中壢人」官方資訊網誌發佈了桃園市中壢區多所學校出現隱 翅蟲會造成大水泡的訊息,引起相當大的恐慌。雖然經查證照片為三葉毒藤所導致 ,但王告于仍是強辭奪理,不肯道歉。後網友不斷批評,王告于才坦誠查證不周, 並公開道歉,表示未來會更謹慎查核資料。 修改之後的版本 (修改部分以黃色表示 刪除原文部分以紅色表示) 於民國101年3月間,「我是中壢人」官方資訊網誌發佈了桃園市中壢區多所學校出現隱 翅蟲會造成大水泡的訊息,引起相當大的恐慌。雖然經查證照片為三葉毒藤所導致 ,但王告于仍是強辭奪理,不肯道歉。後網友不斷批評,王告于才坦誠查證不周, 並公開道歉,表示未來會更謹慎查核資料。但隨即刪除道歉文章。 員林鎮長補狗事件 於民國105年01月30日個人臉書上發文評論補狗還貼在員林鎮公所的官網上怎樣,隨即又 分享到我是中壢人粉絲團,引發爭議後,隨即被網友打臉,該照是三月舊照。我是中壢人 經過員林鎮長抗議後臉書又刪除該文,但沒有出面道歉。而且員林鎮當時有流浪狗 咬死上百隻雞隻造成養雞戶損失。員林鎮長張錦坤說,鎮長選舉時,有心人士已經 用過這招來癱瘓其競選網頁,沒想到現在又有網友在沒有求證的情形下亂轉貼, 已經損及其名譽,不排除以提告來「終結這場網路亂貼」。 員林公所主秘賴致富說,捕狗是清潔隊法定業務之一,民眾投訴要求捕狗,清潔隊就必須 前往執行業務,鎮長張錦昆是前往要求清潔隊要在不傷害流浪狗的情形下進行捕抓。 修改時間 2015年2月7日 (六) 07:33 ~ 2015年2月7日 (六) 08:37 原: 經歷 太陽花學運 台灣社會運動參與者 太陽花學運人物 王告于於2005年就讀於國立陽明高中時,與多位學生共同成立「中華民國學生反髮禁自治 協會」推動國、高中全面解除髮禁,迅速獲得超過11萬學生連署,最終於該年7月24與人 本教育基金會合作舉辦「724髮禁你好走」活動,在當時教育部長的杜正勝支持下順利解 除髮禁,但該運動成果僅限於公立國、高中,多數私立學校仍有髮禁相關規定。 從美國大學畢業後,王告于返台服替代役期間經營「我是中壢人」粉絲團,該粉絲團在 2012年獲《數位時代》評選為台灣百大粉絲團第八名,並在2014年底突破26萬點讚人數。 於民國101年3月間,「我是中壢人」官方資訊網誌發佈了桃園市中壢區多所學校出現隱 翅蟲會造成大水泡的訊息,引起相當大的恐慌。雖然經查證照片為三葉毒藤所導致 ,但王告于仍是強辭奪理,不肯道歉。後網友不斷批評,王告于才坦誠查證不周, 並公開道歉,表示未來會更謹慎查核資料。 後: 經歷 皮吉網經營者 ipoxxx經營者 因恐嚇管理者被列ptt全站封鎖名單 王告于於2005年就讀於國立陽明高中時,與多位學生共同成立「中華民國學生反髮禁自治 協會」推動國、高中全面解除髮禁,迅速獲得超過11萬學生連署,最終於該年7月24與人 本教育基金會合作舉辦「724髮禁你好走」活動,在當時教育部長的杜正勝支持下順利解 除髮禁,但該運動成果僅限於公立國、高中,多數私立學校仍有髮禁相關規定。 後來有被該協會成員出面反對王告于,認為王告于所成立的反髮禁自治協會的網站,引入 皮吉網,製造個人獲利。引起協會成員不滿。認為王告于用公益之名行個人私利獲取。 從美國大學畢業後,王告于返台服替代役期間經營「我是中壢人」粉絲團,該粉絲團在 2012年獲《數位時代》評選為台灣百大粉絲團第八名,並在2014年底突破26萬點讚人數。 以團養店的模式,證實用網路商業化經營粉絲團,可以得到實體的獲利與名聲。 該團最早貼出「陳先生!我要和你離婚」的照片,引起網路討論,引發討論後, 原來該處是王告于於中壢開的第一家夥伴生活中壢店,利用網路手法打開知名度。 桃園市議員中唯一在FB上有反團的新任議員。 不過依然利用各個分身帳號,不時注意ptt上訊息。 於民國101年3月間,「我是中壢人」官方資訊網誌發佈了桃園市中壢區多所學校出現隱 翅蟲會造成大水泡的訊息,引起相當大的恐慌。雖然經查證照片為三葉毒藤所導致 ,但王告于仍是強辭奪理,不肯道歉。後網友不斷批評,王告于才坦誠查證不周, 並公開道歉,表示未來會更謹慎查核資料。道歉文出現一如往常已經刪除。 員林鎮長事件 王告于104年1月30日在臉書上貼上員林鎮長穿西裝補狗的照片,並發表補狗還貼在官網怎 樣的評論,同時轉貼到我是中壢人網站,引起網友大加撻伐。後來證明該照為103 年三月份的舊照,而非新照。同時該被捕的流浪狗也被證實是當地咬死上百雞隻的流浪狗 。王告于在員林鎮長張錦昆提出抗議後,隨即刪除在個人臉書的圖文。 修改時間 2015年2月14日 (六) 23:27 ~ 2015年2月15日 (日) 00:52 原: 王告于於2005年就讀於國立陽明高中時,與多位學生共同成立「中華民國學生反髮禁自治 協會」推動國、高中全面解除髮禁,迅速獲得超過11萬學生連署,最終於該年7月24與人 本教育基金會合作舉辦「724髮禁你好走」活動,在當時教育部長的杜正勝支持下順利解 除髮禁,但該運動成果僅限於公立國、高中,多數私立學校仍有髮禁相關規定。 王告于於美國求學期間創立「我是中壢人」粉絲團,長期服務地方,雖支持與反對聲音爭 議不斷,但最終在2014年底突破26萬點讚人數。 2013年底,擔任「我是中壢人」團長的王告于宣布參選首屆桃園市議員,採取別於傳統的 選舉方式,王告于不懸掛旗幟、不懸掛實體看板、不用宣傳車,在上下班時間站在車流龐 大的轉角處,手持麥克風發表政,。最終以該選區第二高票16269票當選第一屆桃園市議 員,成為六都最年輕的議員。證明利用粉絲團的大力經營,可以得到個人的名聲與 政治實力。 後: 經歷: 集客力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新竹分公司經理 夥伴生活中壢店店長 皮吉網經營者 ipoxxx經營者 因恐嚇管理者被列ptt全站封鎖名單 ,也是目前桃園市議員中臉書上唯一有反團的市議員。 王告于於2005年就讀於國立陽明高中時,與多位學生共同成立「中華民國學生反髮禁自治 協會」推動國、高中全面解除髮禁,迅速獲得超過11萬學生連署,最終於該年7月24與人 本教育基金會合作舉辦「724髮禁你好走」活動,在當時教育部長的杜正勝支持下順利解 除髮禁,但該運動成果僅限於公立國、高中,多數私立學校仍有髮禁相關規定。 後來該團體改為台灣學生自治協會,並引入個人經營的商業網站皮吉網,利用在數位之 牆網站購置輪播新聞稿方式,製造網站流量,增加商業收益。 從美國大學畢業後,王告于返台服替代役期間經營「我是中壢人」粉絲團,利用購買FB廣 告,與適逢中壢水災事件,在2014年底突破26萬點讚人數。成為臉書上中壢地區最大的粉 絲團,以團養店的模式,證實用網路商業化經營粉絲團,可以得到實體的獲利與名聲。 該團最早貼出 「陳先生!我要和你離婚」的照片,引起網路討論,引發討論後,原來該處 是王告于於中壢開的第一家夥伴生活中壢店,利用網路手法打開知名度,而後陸續開了三 家分店,並利用該粉絲團廣告競選成為桃園市議員。 2013年底,擔任「我是中壢人」團長的王告于宣布參選首屆桃園市議員,採取別於傳統的 選舉方式,王告于不懸掛旗幟、不懸掛實體看板、不用宣傳車,宣稱目的是將網友的聲音 帶入議會。在上下班時間站在車流龐大的轉角處,手持麥克風發表政見;並於中壢市區 大型LED撥放大量廣告,同時利用我是中壢人粉絲團廣告宣傳,購買FB廣告,藉此提高能 見度。最終以該選區第二高票16269票當選第一屆桃園市議員,成為六都最年輕的議員。 證明利用粉絲團的大力經營,可以得到個人的名聲與政治實力。 龍潭血癌事件 於民國103年4月28日,「我是中壢人」粉絲團發表了民國101年度行政院衛生署(現為衛 生福利部)的癌症統計資料。王告于將就診數誤為確診數,並發表文章指稱龍潭鄉在該年 度有554人罹患血癌。後經國民健康署社區健康組組長陳延芳澄清:龍潭罹患白血病人數 ,近年僅個位數,以100年為例,只有9人,標準化發生率為每十萬人口6.14人,比桃園縣 的7.58人、全國平均的6.92人都要來的低;而前一年99年也只有5人,發生率4.02人,同 樣比當年度桃園縣的8.61人、全國平均的6.93人為低,並沒有異常飆高現象。對於龍潭血 癌事件,王告于至今沒有表示意見。 員林鎮長事件 王告于104年1月30日在臉書上貼上員林鎮長穿西裝補狗的照片,並發表補狗還貼在官網怎 樣的評論,同時轉貼到我是中壢人網站,引起網友大加撻伐。後來證明該照為103 年三月份的舊照,而非新照。同時該被捕的流浪狗也被證實是當地咬死上百雞隻的流浪狗 。王告于在員林鎮長張錦昆提出抗議後,隨即刪除在個人臉書的圖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154.2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4036182.A.BF9.html

02/16 05:37, , 1F
不懂為何wiki要編輯這麼多不太正面的履歷在上面
02/16 05:37, 1F

02/16 05:38, , 2F
有卦推
02/16 05:38, 2F

02/16 05:39, , 3F
給一樓 只要是真的 有什麼不能編集的理由?
02/16 05:39, 3F

02/16 05:39, , 4F
明天會上新聞吧...
02/16 05:39, 4F

02/16 05:39, , 5F
他做的事情本來就九成以上是爭議事件 綠黨居然讓他入黨...
02/16 05:39, 5F

02/16 05:40, , 6F
推整理
02/16 05:40, 6F

02/16 05:40, , 7F
因為選的上阿 選上才有資源
02/16 05:40, 7F

02/16 05:40, , 8F
推整理
02/16 05:40, 8F

02/16 05:41, , 9F
特別為了一位人士開wiki記載這些也難怪要腦火了
02/16 05:41, 9F

02/16 05:43, , 10F
想要一個人被弄臭的方法就是全面的挖他以前的錯誤
02/16 05:43, 10F

02/16 05:46, , 11F
為何wiki不能編輯這麼多不太正面的履歷? XD
02/16 05:46, 11F

02/16 05:48, , 12F
在Wiki除非有確切證據,張貼負面訊息很難保留
02/16 05:48, 12F

02/16 05:51, , 13F
為何很難保留??
02/16 05:51, 13F

02/16 05:52, , 14F
主要是避免走上法律訴訟,基於無罪推定你還要找資訊
02/16 05:52, 14F

02/16 05:55, , 15F
證明你的論述的確是事實 只可惜證據多難以保留
02/16 05:55, 15F

02/16 05:57, , 16F
但黃字看來都有所本啊除非黃字資訊有錯誤那當然就
02/16 05:57, 16F
在此補上王告于的說法 (綠字為我查證內容) 一. 您指稱本人於擔任替代役時創辦我是中壢人粉絲團,試圖誤導網友,然歷史文章記錄 可証,我是中壢人創辦時間為2011年3月,本人於2012年1月擔任104T替代役時,我是中壢 人早已創立接近一年,並非於替代役任期內創立。 二. 您指稱本人擔任「夥伴生活中壢店長」一職 ,然本人雖為夥伴生活公司之股東,退 伍後長期擔任行銷經理一職,但未曾擔任「夥伴生活中壢店長」一職,擔任議員後更為忙 碌,甚少介入夥伴生活六間門市店務,由專業經理人負責。 三. 針對員林鎮長捕狗PO網炫耀照片一事,本人未曾刪除個人臉書上之照片,且多數輿論 站在本人這邊,並非負面爭議,本人不需道歉。 (wiki指出是個人臉書發文後再轉貼至粉絲團 而王指稱個人臉書並未刪文 但我找不到粉絲團的轉貼文) 註: 經網友提醒,雖公司並沒有「夥伴生活新竹分公司經理」一職,但負責人在成立分公 司時會直接擔任這個職務,因此收回部分,其餘部分還請O老師說明。 所以只要這三點修正完成即可? ※ 編輯: wklxbiwee (118.160.154.210), 02/16/2015 06:00:38

02/16 06:01, , 17F
除非有法院裁定,非實體的資訊很容易受到刻意人士修
02/16 06:01, 17F

02/16 06:01, , 18F
改和操控(尤其是容易更動的電子媒體)
02/16 06:01, 18F
※ 編輯: wklxbiwee (118.160.154.210), 02/16/2015 06:07:14

02/16 06:08, , 19F
看來原原PO的修改多數是正確卻是負面的資訊,所以王要告
02/16 06:08, 19F

02/16 06:08, , 20F
輿論站他那喔?我們發動反王就可以把輿論轉向啊XD
02/16 06:08, 20F

02/16 06:09, , 21F
反正區區一個桃園市議員管不到台大PTT,呵呵
02/16 06:09, 21F

02/16 06:28, , 22F
法院裁定不如給綠壩裁定更快 綠壩在大和諧世界就在
02/16 06:28, 22F

02/16 06:30, , 23F
總之法律跟不上網路發展無謂訴訟就是會越來越多不意外
02/16 06:30, 23F

02/16 06:36, , 24F
做過的事為啥不能編輯?敢做不敢當?
02/16 06:36, 24F

02/16 06:38, , 25F
整理推
02/16 06:38, 25F

02/16 06:56, , 26F
有人想帶風向阿 要打網軍戰是吧
02/16 06:56, 26F

02/16 06:56, , 27F
我也不懂無怨無仇的話,能把人家WIKI搞成這樣也太厲害
02/16 06:56, 27F

02/16 06:58, , 28F
做這些事換做是一般人早就被弄到爆了 還選啥議員
02/16 06:58, 28F

02/16 06:58, , 29F
如果是個人恩怨別搞來八卦好嗎,又不是燻雞 fat pork
02/16 06:58, 29F

02/16 06:58, , 30F
要我遇到這種操弄議題的傢伙 一定也會幫她編輯上WIKI
02/16 06:58, 30F

02/16 06:59, , 31F
神父請勿質疑桃園人的智力
02/16 06:59, 31F

02/16 06:59, , 32F
少在那護航了 陳明義議員 光一個清潔工就被弄到死了
02/16 06:59, 32F

02/16 07:00, , 33F
我護航了哪一邊阿= = 你眼睛...
02/16 07:00, 33F

02/16 07:00, , 34F
你以為議員這麼好當 做壞事不用被人公佈喔
02/16 07:00, 34F

02/16 07:01, , 35F
你好 你好 我看太快 不小心打錯了 ㄎㄎ
02/16 07:01, 35F

02/16 07:01, , 36F
年紀大了 有些眼花 請勿見怪 ㄎㄎ
02/16 07:01, 36F
※ 編輯: wklxbiwee (118.160.154.210), 02/16/2015 07:24:11 ※ 編輯: wklxbiwee (118.160.154.210), 02/16/2015 07:24:59

02/16 07:35, , 37F
原原po問題也不小....
02/16 07:35, 37F

02/16 09:04, , 38F
連王浩宇都要用這種方式鬥(逗?) 是有多怕他啊
02/16 09:04, 38F

02/16 09:59, , 39F
整理推
02/16 09:59, 39F

02/16 10:28, , 40F
推推 ~ 真相必須被釐清 不要被第一手資料定錨
02/16 10:28, 40F

02/16 11:19, , 41F
推推
02/16 11:19, 41F

02/16 12:28, , 42F
員林又中槍
02/16 12:28, 42F

02/16 13:49, , 43F
補充那些沒問題啊,可是刪除的部分也是事實==
02/16 13:49, 43F

02/16 16:09, , 44F
只要是事實的部份 又是公眾人物 有什麼不寫的?
02/16 16:09, 44F
文章代碼(AID): #1KuH5Mlv (Gossiping)
文章代碼(AID): #1KuH5Mlv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