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中國四都 VS 台灣六都
關於臺灣都市階層與區域發展的大規模研究,我第一個想到的是民國75年曾國雄與吳水
源在師大地理研究報告發表的研究。
該研究中的結論是:
全國中心:臺北市都會區(臺北市+永和市+三重市)
區域中心:以都市化程度綜合指標值排列為
1.高雄市都會區(高雄市+鳳山市)
2.臺中市
3.花蓮市
4.臺南市
再來是21個地方中心層級都市
這個遙遠的研究告訴我們兩個重點:
1.當時只有臺北市、高雄市有形成都會區,其餘的都市當中高度發展區未能外溢到轄區
外。臺北縣的板橋、中和、新莊、新店這些地方只算是位於臺北通勤圈內,不是臺北
市都會區。
2.臺灣區域發展的理想型應以臺北、高雄、臺中、花蓮、臺南五大中心,各自輻射發展
形成類比日本的東京、阪神、札幌、仙台、福岡五大中心模式。可惜這個「理想」一
直未能接近。
1999年劉道義寫了《台灣新地理》一書。他提出22直轄市、縣方案,內容如下:
1.新竹縣市、嘉義縣市皆合併為新竹直轄縣、嘉義直轄縣
2.桃園縣併臺北縣鶯歌鎮升格為桃園直轄市
3.除桃園直轄市外,另有六個直轄市:
(1)基隆市併北海岸大部、汐止市為基隆直轄市
(2)臺北市併三芝、淡水、深坑、石碇、坪林、新店、烏來為臺北直轄市
(3)其餘原臺北縣部分併為板橋直轄市
(4)臺中縣屯區和臺中市併為臺中直轄市
(5)臺南市與仁德、永康、歸仁、關廟、龍崎合併為臺南直轄市
(6)高雄市與大社、仁武、鳥松、鳳山、林園、大寮、大樹合併為高雄直轄市
4.金馬合併為特別行政區
5.其餘縣皆改為直轄縣
這個方案甚至比明年開始的六都多一都。不過他的直轄市並不一定比直轄縣高級。基隆、
臺南兩個直轄市屬於二等直轄行政區,與大部分直轄縣同等。這個方案的主要精神其實有
三:1.廢省 2.行政區符合生活圈(不致發生汐止人要跨越臺北市到新北市核心,或新營
人要大老遠到臺南市核心) 3.在某些情況下,「市」不比「縣」有實質的高級,只有城
鄉之別的意義而已,有助於積極發展偏遠地區的政策。
依我愚見,目前臺灣本島的國土規劃,存在三個明顯缺失:
1.新北市的存在。你絕對無法想像某個直轄市的居民,在購買高級財貨以及從事第三級
產業兩方面,會大批的、經常性的往另一個直轄市跑。而且這個直轄市內的在地認同
與生活圈有著嚴重的割裂。
2.大花蓮市都市發展程度不足。若以前述之理想型來說,如果拿東京-札幌來類比臺北-
花蓮,身為東部區域中心的大花蓮市(花蓮市+吉安+新城)的人口應有30~40萬人之譜。
但如今僅20萬上下,連帶加深區域發展的不均。
3.臺南市與高雄市兩大都會過近,而位於嘉南平原中心的嘉義市都市發展程度不足,造
成嘉南平原廣大區域為發展落後的農村地帶。
前兩點為現行政策所致,第三點則是歷史因素使然(日本人如果在州的劃分做些改變,也
許結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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