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草案] 0216 板規修改-第四條(可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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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說明:. 1.將定義明確並限縮在政治人物(及其伴侶)、政府職務、政黨政治三大類。. 2.新增「競選中」之候選人視為政問,但選舉結束後沒選上就回歸素人。. 3.未達政問之政治文章統稱為泛政治文,並得刪除。. 3.增列自行修改的除罪條款。. 原本:.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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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八卦過去是有投過票表決過的. 相關資料在精華區Z-10-8-4. 懶人包如下↓. 兩階段投票. 第一階段;. 1.不允許政治八卦. 2.八卦性質不分政治、影視. 3.都可以. 由 2 勝出. 第二階段(管理方式). 1.嚴格型. 只能爆卦(當事人知道的政治事件,未成為新聞者). 不開放討論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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