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最近會提案修板規 有想法可回文補充
※ 引述《arsonlolita (蘿莉塔大魔王←男的勿約)》之銘言:
: 1.每篇限檢舉1人
: 理由是若一篇塞入多人過雜會有重覆檢舉還有累犯記錄難以追查的問題
: 2.檢舉需附上完整板規或是臨時公告/宣導公告
: 理由是講的很籠統 只寫違規
: 板主不知道要依哪條及應該水桶多久
: 上述兩點尚在討論中,
: 其他有想法的也歡迎提出,
: 注意本次修正為"檢舉板"板規。
1.第一條就說了
‧ 使用本板檢舉違規文章均需附上以下內容。
1.檢舉文章的標題需附上被檢舉者的ID
那種只寫多人違規的建議直接不受理
標題本來就只夠寫下一兩個ID,為方便板眾查詢案例就應該依篇檢舉
2.雖然麻煩但應該還可以
假設有一篇明顯政問的文章,違規事實也要寫:
‧ 如有政治相關八卦請直接爆卦,不允許任何形式之政治問卦,政問無論是否自刪,
或發文後修改內文,一律刪文並水桶三個月。
這樣才算正確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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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5/25 08:44,
1年前
, 1F
05/25 08:44,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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