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開地圖砲攻擊他板板友可以實名檢舉嗎?
※ 引述《tkglobe (nashi)》之銘言:
: #1XG7VaJK (GossipPicket)
: 2.
: #1XG5j9gU (Gossiping)
: → vancepeng: 請政黑垃圾板的滾回政黑 111.71.212.198 09/14 16:25
: 板主一開始判違規,今天又變成不違規,請問改判標準為何?
: #1XIlq1zy (GossipPicket)
: 推 q347: 2違規 其他未達 09/22 23:04
: #1XMFPsXM (GossipPicket)
: 推 q347: 感覺都不違規 10/03 08:41
: 該使用者推文叫「政黑垃圾板的滾回政黑」不算謾罵引戰嗎?
: 政黑板使用者是否可實名檢舉該發言?
這麼客氣幹嘛呢~事實俱在,在作為現行正規法律之一的《刑法》裡,第 309 條
(公然侮辱罪)跟第 310 條(誹謗罪)這兩條,一直都在,不是嗎? ☺ 而台灣各地的
警察局或地檢署,也一直都在,不是嗎? ☺
那麼,誰要是覺得,因為 @vancepeng 區區一句「請政黑垃圾板的滾回政黑」,這麼
一句,至少在像本噁男這樣的真.U質公民聽來,完.全.不.痛.不.癢的留言,
就「覺得」有其他公民,在進行所謂的「引戰」,或是自身被「謾罵」的話,很簡單啊~
書狀寫好,身分證帶一帶,直接到各地警局報案,或是到各地的地檢署,按鈴申告
或遞狀提告,不就好了嗎? ☺ 現行有正規的法治管道,可以讓每一位公民維權,
又何必一味委屈自己,訴諸著這套令不出八卦板、又人治色彩爆棚的板規呢?是吧 ☺
而這也是本噁男一直以來所倡議的,也就是:極.大.化地,廢除現行 PTT 各板
那些,充斥著關鍵字定義不清、條文表述含糊的板規與站規,全面回歸正規《民法》
與《刑法》體系。從而,讓在目前這種奇葩至極的 PTT 架構下,得以獨攬行政、立法、
司法三權,並且行事標準不一的板「主(ㄏㄨㄤˊ)」,可以回歸它專職整理精華區、
清除與該看板明顯無關之廣告文的,原初論壇 JANITOR 的本質。
至少,就本噁男的個人經驗來說(不管是自己去,還是律師朋友陪著一起去),從來
沒看過有任何一位台灣的警察、檢察官或書記官,會在上班地點吃人的~完全不能
理解,只不過是到警局或地檢署辦事,到底有什麼好怕的,真的XDXDXD
再查覈了一下 vancepeng 原文所在的那篇文章。讓本噁男滿好奇的是: @tkglobe ,
你有明確的證據可以表明, vancepeng 位在八卦板 #1XG5j9gU 那篇文章底下 39 樓的
留言,是針對你說的嗎?你 tkglobe 這個 ID ,不是根本就沒有出現在那篇文章裡
嗎??? ☺
【SOURCE】 vancepeng 留言出處: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1607625.A.A9E.html
備份之一: https://www.pttweb.cc/bbs/Gossiping/M.1631607625.A.A9E
【BONUS 1】如果各位有檢察官或書記官朋友的話,不妨留意一下,在談到民眾之間,
那些類似的訴訟案件時,他們臉上或細微、或不加掩飾地表情變化,很有趣的^^
【BONUS 2】在作為現行正規法律之一的《刑法》裡,像「謾罵」、「引戰」這些
字眼,完全找不到呢~ ☺
【SOURCE】《刑法》所有條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1 ☺
【↓延伸閱讀推薦↓】
DreamYeh ,〈八卦板問題徹底解決辦法〉,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25645346.A.7E7.html ☺
備份之一: https://archive.ph/m1vrI ☺
edc3 ,〈R: [建議] 一般政治文,不應該用18條加重處分〉,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33201529.A.62D.html ☺
備份之一: https://archive.fo/ErF61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208.221.185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33280960.A.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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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