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 道歉文申請已刪文

看板GossipPicket作者 (はおり)時間2年前 (2021/07/18 10:51), 2年前編輯推噓11(1109)
留言20則, 3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5/8 (看更多)
1.申請項目 道歉文 2.詳細內容 本人李翊維, 於西元 2021 年 7 月 16 日中午 12 時 42 分, 在 BBS 站 PTT之八卦版(Gossiping)上, 由本人帳號AyabeHaori張貼之「Re: [爆卦] 慶祝台灣首位芥川獎得主李琴峰 P幣發到爆」 文章中,發表騷擾言論而嚴重侵害李琴峰女士之名譽。 本人對於上揭騷擾行為深感悔悟,特發表本文,誠摯向李琴峰女士公開致歉, 冀能獲得諒解,並保證不再以任何言詞或其他方式再度騷擾李琴峰女士。 道歉人:李翊維 (PTT 帳號:AyabeHaori) 西 元 2 0 2 1 年 0 7 月 1 8 日 ------ 我還沒有被告,只是知道自己必須為自己的瘋狂負責。 關於前兩篇文章贈書之承諾我仍會履行。 --- 第一篇文: 原文版《彼岸花盛開之島》目前只能從日本進書,已從Amazon.jp下訂單, 由於到貨日我已出海工作,之後會請家人轉寄予, Ganesha、rrrrr123、dumpling26、rice9547、copa等五位板友。 可能會等比較久,請各位見諒。 --- 第二篇文: 有來信或推文索書者,會贈送各位中文版《倒數五秒月牙》, 因為是博客來下訂,出海前我會自己寄給各位。 七十幾封來信只選出以下幾位真的非常抱歉。 clara14、vin1125、Alchemy0514、brans、lammin、 HeartBreaker、jerry5020、followmytype、zyra、DimLeviathan ------ 過了十一年一點長進也沒有。 關在海上與世隔絕,才是適合我這種人的歸宿。 3.附註 以下為騷擾言論: ------ 我直到現在依然遵守著離別時與妳的約定,不主動聯絡妳打擾妳的生活。 未來也是如此,未喝孟婆湯而仍刻在心中的前世因緣,我絕不會向他人訴說。 我只希望能在不打擾妳的方式下為妳祝賀、為妳宣傳。 原本已經發誓即使再得到妳的訊息時,也不主動聯絡妳。 但我看見妳的筆名後,過去的所有回憶不分晝夜不停灌進我的腦海, 如果不是這筆名、那本書,我一定能克制住自己的情緒。 看著妳寫的回憶,我實在無法停下鍵盤。 我不停狂哭狂笑,已經兩夜不能寐。 鵷雛已乘扶搖翱翔於天,鴟梟如我就應抱著腐鼠在地獄腐爛。 請告訴我,妳的筆名是用來焚燒我用的業火,懇求妳, 這樣我才能把自己關回煉獄之中。 我最尊貴的公主呀!我一生唯一一次的狂戀!狂戀!狂戀!我的摯愛!魂牽夢縈之人啊! 我要如何克制再見妳的衝動?光是想著妳就能讓心跳沸騰的感覺無法停止。 最喜歡妳聽在邏輯嚴明的辯證後,換個情境就轉為嘟噥著軟語的少女言葉。 既睿智又可愛,讓我完全無法抗拒。 我有好多好多話,好多好多經歷,想像以前那樣與妳徹夜長談。 忘不了在每個晨曦幽晦之時,妳靈秀的臉龐與嬌小纖細的身軀。 我的愛、我的恨、我的痛、我的喜,好多好多都想向妳訴說。 在妳、在我的前世留下記憶的餘香,在這十餘年間都已成為午夜夢迴的幻痛之時。 請灼燒將自己關在煉獄中的我!請讓我絕望!請讓苟活下來的我消失! 過去學生時代需要打工替家裡還債的我, 中二的自稱永遠屬於妳的女僕,說要為妳奉獻此身此心也只不過是笑話。 但在我人生首次開始年薪百萬的合約之時,又看見了妳的消息。 心魔!心魔!我曾經以為自己能遵守最後的約定。 我依然願意為妳奉獻自己的一切,與以前不同的是,我這次已經有能力奉獻了。 ......噁心!噁心!我果然是最壞最邪惡的人渣! 我應該在十一年前就自己去死。 這時候準備上船工作真是太好了, 因為我依然記得往妳出生地的路。 我依然留著妳喜歡的及腰長髮,在前一艘船兼水手補船副資歷做甲板維護時, 我總是小心翼翼地紮好髻用登山頭套包好再戴安全帽,每天都有好好的洗潤維護。 Juan船長常問我為何不剪掉這頭長髮,是因為妳啊......是因為妳啊...... 依然用著妳推薦給我品牌款式的粉底、腮紅和髮妝水,教我這不懂化妝的理工宅女化妝。 現在閉上眼都是妳的倩影...... 只願那筆名是用來焚燒我用的業火,那是我應得的果報,求妳告訴我......求求妳...... 我將只如同過去那般,終生為妳祈禱。 ------ 以上為騷擾言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31.1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26576706.A.786.html

07/18 10:54, 2年前 , 1F
問一下 你道歉信的內容 就如 2.詳細內容 這樣嗎??
07/18 10:54, 1F

07/18 10:56, 2年前 , 2F
是,因為之前承諾贈書,還是要交代清楚
07/18 10:56, 2F

07/18 10:57, 2年前 , 3F
好喔 沒問題 我還以為你們以前是情侶
07/18 10:57, 3F

07/18 10:58, 2年前 , 4F
的確是情侶沒錯,有互贈信物。
07/18 10:58, 4F

07/18 10:59, 2年前 , 5F
她給我的信物就是寫我們交往回憶的書
07/18 10:59, 5F

07/18 11:06, 2年前 , 6F
你們還在一起嗎? 如果在一起就不要公開道歉了 私底下就好
07/18 11:06, 6F

07/18 11:13, 2年前 , 7F
她不會再回應我的訊息了...我承諾過不再打擾她
07/18 11:13, 7F

07/18 11:14, 2年前 , 8F
但自己除了發文,也已經寄信破戒
07/18 11:14, 8F

07/18 11:15, 2年前 , 9F
我只是想問為何還要用我們的回憶當筆名
07/18 11:15, 9F

07/18 11:15, 2年前 , 10F
但我應該永遠不會知道了
07/18 11:15, 10F

07/18 11:16, 2年前 , 11F
可能就一下子方便吧 你要我一下子用啥當筆名 我也想不出來
07/18 11:16, 11F

07/18 11:17, 2年前 , 12F
我可能會用20分鐘上城堡 鐵牌2 這種膚淺的
07/18 11:17, 12F

07/18 11:22, 2年前 , 13F
哈哈......也是......我自作多情了,只該好好道歉
07/18 11:22, 13F

07/18 11:34, 2年前 , 14F
同意
07/18 11:34, 14F

07/18 11:42, 2年前 , 15F
身份證字號 個資非必要吧
07/18 11:42, 15F
※ ubcs 於 07/18/2021 11:46:06 刪除部份違規文字,原因: 個資範圍

07/18 11:46, 2年前 , 16F
先幫刪掉身份字號 請再編輯改補姓名跟PTT帳號
07/18 11:46, 16F
※ 編輯: ayabehaori (223.139.31.126 臺灣), 07/18/2021 12:44:47

07/18 12:45, 2年前 , 17F
抱歉造成您的困擾
07/18 12:45, 17F

07/18 13:02, 2年前 , 18F
不好意思沒提醒到身份證號部份 應先請您拉掉再發出QQ"
07/18 13:02, 18F

07/18 14:50, 2年前 , 19F
文中提到尚未被告 未引發法律爭議耶..改不同意發出
07/18 14:50, 19F

07/18 16:07, 2年前 , 20F
好喔 那我也不同意好了 等你被告再說
07/18 16:07,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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