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774518 gogobar
推
,
9/1 第三次提出檢舉 #1RYPxjuB (GossipPicket)
亦尚未處理
適逢兩位板主罷免
待今天提出第四次檢舉
1.文章標題【如:20025 + 7 1/28 oZAQW □ [新聞] 】
774518 8/18 gogobar R: [新聞] 基本工資調漲 柯:也要老闆可承受範圍
2.文章代碼【違規文前按大寫Q可顯示該文章代碼 如:(AID): #1H1TzLE_ 】
┌─────────────────────────────────────┐
│ 文章代碼(AID): #1RTwXdEn (Gossiping) [ptt.cc] Re: [新聞] 基本工資調漲 柯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4568551.A.3B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3 Ptt幣 │
└─────────────────────────────────────┘
3.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問卦、謾罵、引戰,也可貼出板規輔助檢舉】
〔挑釁、謾罵〕
作者 gogobar (GOGOBAR)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基本工資調漲 柯:也要老闆可承受範圍
時間 Sat Aug 18 13:02:28 2018
───────────────────────────────────────
先說結論:
我操你娘的綠吱智障廢物低端狗畜生柯黑
----相關板規----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
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對於政治族群(含其代稱)及
非具有本國國籍者等族群之謾罵推文不予受理;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
試法。
註:板規七規定,政治族群之謾罵,若發生於推文中不予受理
但該文是在內文謾罵,不在此限應予以受理
另本文用語謾罵之虞,可參考相同用詞法院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5年度桃簡字第1654號
https://imgur.com/IfI04Ly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3年度簡字第2610號
https://imgur.com/Ta0FOiL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3年度簡字第1660號
https://imgur.com/bgW7eZW
4.違規人名稱
gogoba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匿名天使的家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537187687.A.6C4.html
推
09/21 00:26,
5年前
, 1F
09/21 00:26,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