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文] 313314 idk 連續惡意推噓文
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1.文章標題【如:20025 + 7 1/28 oZAQW □ [新聞] 】
313314 71 4/02 sxj □ [新聞] 搖搖哥事件 林昶佐:北市府違反規定
2.文章代碼【違規文前按大寫Q可顯示該文章代碼 如:(AID): #1H1TzLE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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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M_s-DAF (Gossiping) [ptt.cc] [新聞] 搖搖哥事件 林昶佐?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580813.A.28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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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問卦、謾罵、引戰,也可貼出板規輔助檢舉】
第二章:推文管理
第十四條:〔惡意噓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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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篇多次或多篇與文章無關之推/噓文/→、推圖或符號或過多簡體字、妨礙閱讀
之使用者(如:推/噓文出現大量的空格、=====、----、☆☆☆等符號組合。)
第一次給予警告水桶一週處分,警告二次者,則處以水桶一個月處分、第三次處
以水桶兩個月、第四次以上一律水桶三個月。(警告追溯期為一年)
二、推文為圖片連結者,應與文章主題明確關聯。若與文章主題無關之圖片需附上圖片
說明,多次未附圖片說明或說明內容明顯不符者,水桶一週。
三、於推/噓文中,明顯違反第一章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任一規定者給予
水桶一個月處分。
四、違反上述第二點、第三點且情節輕微者,得依據板規十八條,給予警告水桶一週
處分,第二次以上一律給予水桶一個月處分。
補充:違反本條第三者,依篇數為單位,意思就是
你在A篇謾罵某使用者又在B篇謾罵其他人會被水桶兩個月。
4.違規人名稱
《ID暱稱》idk ( ‼ ) 《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782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85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4/02/2016 15:39:41 Sat 《上次故鄉》59.179.17.195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欲檢舉的推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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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