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板規五是否適用於新聞類已回收

看板GossipPicket作者 (開花大叔)時間8年前 (2015/12/04 08:07), 8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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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利益性質〕  ̄ ̄ ̄ ̄ ̄ ̄ ̄ ̄ ̄ ̄ ‧ 文章內容意欲謀求個人利益、誘使人投票連署或是意欲求檔者,一律退文水桶一個 月。 註:禁止張貼中央社訊息服務,ipobar,滾動新聞,奇摩!訊息快遞!以及王浩宇等 相關網站之連結、新聞、討論文章違者一律退文併水桶一個月。 ‧ 於簽名檔放置商業廣告(拍賣...等)尋求個人利益之情形,該文刪除,並水桶一個 月。 ‧ 違反此條板規自刪者,水桶三個月。 1. 標準是「一個月」, 而且就已經提到了「連結、新聞、討論文章」, 跟你張貼的板規討論結果相同。 2. 三個月是因為你「自刪」觸發的, 而不是單純因為你發新聞就三個月, 所以沒有翻案空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193.1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449187662.A.A63.html ※ 編輯: blaz (114.25.193.118), 12/04/2015 08:08:50
文章代碼(AID): #1MODbEfZ (Gossip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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