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超貼的計算方式

看板GossipPicket作者 (屎蛋爸)時間10年前 (2015/10/16 16:51), 10年前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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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沒有甚麼爭議,按照違規行為的時間順序適用板規就沒錯了 這種作法邏輯上不通,也與板規不合 先說關於超貼的依據 第一條:〔總則〕 ‧ 每日發文額度包含問卦二篇、新聞一篇和FB一篇,總共不得超過五篇, 因任何原因自刪、被板主刪除或分身張貼,皆視同使用配額, 每超貼一篇水桶一個月,兩篇給予水桶兩個月,依此類推。 第二條:〔問卦及爆卦類文章規範〕 ‧ 問卦文章每位使用者一天兩篇為限,FB文章每位使用者一天一篇為限, 文章任何原因刪除仍適用問卦篇數額度,分身張貼亦算額度,超貼者依總則 給予水桶處分、超貼自刪亦依據總則,超貼自刪一篇水桶一個月, 超貼自刪兩篇給予水桶兩個月,依此類推。 所以如果是 問 問 問 回 回 回 (問指問卦,回指回文) 本來在第三次問卦,就違反板規2了 但因為刪除視同使用配額 所以第三篇回文即本日第六篇 違反的板規是板規1 本來就應該是兩篇兩個行為,違反兩個版規,怎麼可以用事後論的方式只處罰一次 另外 問 問 回 回 回 問 這種時候 這種時候,雖然第六篇同時違反板規1跟板規2 但因為只有一個行為違反兩個版規,所以只處罰一次 ※ 引述《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之銘言: : 現在的超貼計算方式有不少爭議 : 例如: 先問卦三篇然後回文三篇 : 到底算是超貼幾篇? : 我的建議: : 超貼次數 = min n s.t. 刪掉n篇文章之後就不超貼 : 用數學定義就不會有爭議了!!!! o'_'o : 如此一來,上面的例子就是超貼一篇 : 不會再有人因為發文順序不同而接受不同的處罰 : 相信這個定義也符合多數人的直覺。 : 一點淺見。 處罰的重點本來就應該是行為數+違反板規數去競合 所謂多數人的直覺,反而是鼓勵多違規一點可以受比較少的處罰 不合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35.1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444985489.A.4CC.html 另外檢舉王貼的IPAD3的說法,其實結論跟我說的是一樣的 只是簡化成好操作的結論 ※ 編輯: RandyMarsh (42.72.35.179), 10/16/2015 16:53:31

10/16 20:36, , 1F
同意,結果的確相同
10/16 20:36, 1F
文章代碼(AID): #1M8BgHJC (Gossip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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