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文章] 本版9897 Beef指名謾罵 不處理嗎?
※ 引述《alutw ( isopycno)》之銘言:
: 已經三天了
: 拿個驚嘆號標記起來算什麼?
: 證據確鑿 版主群還在官官相護嗎??
原文你有沒有看清楚?
我會在推文提到嘴賤是因為 討論串原po因為「指稱他人為小孬孬」等行為遭提告
又底下推文有人先問到 是不是可以找法扶
我說明這種因為自己言行不當而被告的情況 法扶是不會受理的
所謂的嘴賤是指「討論串原po言行不當說人小孬孬而被告」這件事情
不要說是板規站規,就算在刑法311上這也是屬於可受公評之事
板主不受理你還繼續濫用檢舉板?
再po同內容檢舉文章直接劣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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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6.94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