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蘋果三星世紀官司 最大輸家其實是Google

看板Google作者 (九米)時間11年前 (2012/08/30 18:56), 編輯推噓0(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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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20830/KFM86H6DK7CJQ.shtml 蘋果、三星世紀官司 最大輸家其實是Google 鉅亨網 北美新浪 8月28日,周二。蘋果與三星的世紀官司,上周五已有結果。加州聖何塞聯邦法庭一個九 人陪審團裁定,三星侵犯蘋果六項專利,須向後者賠償10.5億美元;反之,三星針對蘋果 提出的專利權控訴卻一概遭駁回。單看裁決,蘋果大獲全勝。 七發六中vs吃光蛋 蘋果提出的七項控訴中,仍有一項給駁回(陪審團裁定三星Galaxy Tab平板電腦並未侵犯 蘋果iPad設計專利),而蘋果要求三星賠償25億美元,最終只獲10.5億(蘋果律師以三星蓄 意抄襲為理由,要求法官把賠償金額提高二倍至30億美元,能否如願,數在未知)。 雖則如此,七發六中而訴訟對手“吃光蛋”,對宣判當天接掌帥印剛滿一年的蘋果行政總 裁庫克(Tim Cook)來說,這個結果,夫復何求?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市場規模和重要性非任何地方可比,三星與蘋果的法律訴訟雖遍及全 球,但業界、用家以至投資者的焦點,只落在加州法庭的判決,對雙方在其他國家的官司 不聞不問。 卻其實,以足球打個比喻,蘋果和三星於“主場”各勝一仗(在美國,蘋果贏;在韓國, 三星勝),比數1對1。移師“中立場”,雙方卻互有勝負,簡而言之,蘋果與三星在英國 、德國、澳洲等爆發訴訟戰的地區拉成均勢,暫時打了個平手。 美國法庭裁決一面倒,三星股價應聲急挫近8%,蘋果則創歷史新高;至於跟三星一樣採用 Google開發的作業系統Android驅動手機品的競爭對手,包括香港上市的中興通訊,股價 皆受到程度不一的壓力。三星矢言將一直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以還公司和消費者一個公 道,惟司法機關只會根據專利爭議的法律觀點作出判斷,消費者利益以至裁決對社會可能 構成的影響,俱不在考慮之列。老畢相信,上訴結果仍會對三星不利。 2.4天創10億美元銷售 走筆至此,大家可能認為,三星在這場世紀官司中遭受重大挫折,賠償金額(以10.5億美 元為準)雖僅相當於集團今年預測純利5%(亦有人計過,三星每2.4 天便能創造10億美元營 業額),但金錢事小名聲事大,給消費者視作只懂抄襲不思創新,三星日後在江湖上行走 ,有百害而無一利吧? 更何況,蘋果得勢不饒人,裁決宣佈不過數天,已尋求法庭禁止三星旗下八個型號智能手 機在美國銷售。 然而,老畢聽過一種說法,非但大力駁斥三星一敗涂地的觀點,且反過來認為這家韓國巨 企這10億美元,付得極有價值。早知抄襲的代價如此廉宜,諾基亞和RIM(BlackBerry生商 )也不會任由三星透過“侵權”上位。 靠抄襲便能奠定一家之下萬家之上的地位,區區10億美元,何足道哉? 說這番話的,是著名科技博主Robert Scoble。此君認為,三星以10億美元換來智能手機 市場第二把交椅(盈利能力次強,僅遜蘋果)的位置,輸了官司也許令集團名聲蒙上污點, 惟只要把諾基亞、RIM近年苦苦掙扎的慘況、市值蒸發之驚人,跟三星年勝於年的盈利、 一漲再漲的股價稍作對比,抄襲好還是不抄有利,答案不已寫在牆上? Scoble 連數都算好了。他以微軟去年收購Skype作價85億美元為準,得出三星只用了上述 交易八分之一的代價,便一躍而成智能手機市場市占率第一(高於蘋果)、營業額和盈利第 二(僅遜蘋果)的超強企業。 在Scoble眼中,這一切皆拜三星“大抄特抄”iPhone所賜。 老畢並不熟悉手機品在技術領域的差別,三星是否徹頭徹尾的copycat,留待識者評論。 可是,Scoble的意見等於說,一家公司決定侵權與否,取決於這樣做帶來的商業利益是否 遠遠超過為此承擔的法律風險,以至一旦對簿公堂,敗訴的代價是否遠低於公司透過侵權 謀取的利益。 教壞小孩?滿口歪理?見仁見智。然而,從三星早在侵權訴訟宣判前,已對旗下可能被指 抄襲蘋果的新型號品作出設計上的改動,而蘋果剛入稟法庭禁止三星在美國銷售的八個型 號智能手機,無一不是“舊款”,合共只占三星來年預測盈利的不足1.4%,可見蘋果即使 “趕盡殺絕”,以訴訟戰迄今發展形勢來看,非但不足以對三星造成致命打擊,且不大可 能動搖集團以“抄襲”(假設加州法庭的判決跟真實情況相符)換來的市場地位,理由是除 非消費者對三星全面改觀,從此拒購買這個品牌的所有品,否則近年給這家韓國copycat 轟了一個落花流水的競爭對手,欲趁人病奪人命,心有余而力不足矣。 誰贏誰輸? 話雖如此,美國法庭的裁決,使財力無法跟三星比擬、邊際利潤望塵莫及的智能手機生商 ,不得不慎重考慮專利權引發的經營風險。與三星一樣採用Android作業系統的公司,必 會深入研究把“注碼”分散至微軟Windows 8作業系統,以防萬一。 這場世紀官司,三星不見得是輸家;蘋果以“創新捍衛者”的姿態離開法庭,今後可名正 言順要求使用其科技和設計的對手付費,收入上升之餘還加重了競爭對手的成本,令蘋果 市場優勢進一步擴大,Apple自然是大贏家。 諾基亞很早便決定轉投微軟懷抱,一直飽受業界譏諷,指其“昏頭”者數不在少;如今看 來,Nokia這一決定大有先見之明,當初恥笑諾基亞的對手,現在可能要照板煮碗分散風 險,能不啞口無言? 看來看去,最大的輸家還是Googl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48.187

08/30 18:58, , 1F
新機種如果無恙,好像真的挺划算的
08/30 18:58, 1F

08/30 22:24, , 2F
通篇扯三星 結論變Google?
08/30 22:24, 2F

08/30 22:37, , 3F
好久沒來,s大繼續每日發新聞唱衰google
08/30 22:37, 3F

08/30 22:37, , 4F
三星自然會連結到google,但是各家造業各家擔,google重創個
08/30 22:37, 4F

08/30 22:38, , 5F
屁。 講難聽一點,系統商底下是誰用它機器根本無感
08/30 22:38, 5F

08/30 23:31, , 6F
鉅亨網 北美新浪
08/30 23:31, 6F

08/31 02:01, , 7F
好在本版沒有像安卓版一些搞笑言論
08/31 02:01, 7F

08/31 03:55, , 8F
apple敢告sony嗎??不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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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05:10, , 9F
好多個patent我還是不太懂為什麼值得拿patent
08/31 05:10, 9F

08/31 09:34, , 10F
裡頭有個 Android 就亂貼到 Google 版? What the....
08/31 09:34, 10F

08/31 09:35, , 11F
Nokia真是好人,如果當霸主時告遍全天下,其他人哪有發展
08/31 09:35, 11F

08/31 09:52, , 12F
Nokia的專利多是FRAND... 而實際上他也沒佛心過 該拿的沒少
08/31 09:52, 12F

08/31 09:53, , 13F
拿 問題現在在Apple的專利有不少不是行業標準...他可不授權
08/31 09:53, 13F

08/31 15:10, , 14F
Moto和Nokia都是好人,是當年他們也這樣玩,Apple只能玩砂
08/31 15:10, 14F

08/31 17:28, , 15F
結論怎麼來的...
08/31 17:28, 15F

08/31 23:19, , 16F
跟Google沒有什麼關係
08/31 23:19, 16F

08/31 23:20, , 17F
Google也有說了,三爽侵權的地方是他自己的設計及客製化UI,
08/31 23:20, 17F

08/31 23:20, , 18F
跟Android沒有什麼關係
08/31 23:20, 18F

09/01 00:24, , 19F
蔥迷就是自己家做錯扯全安卓陣營下水,老套了
09/01 00:24, 19F

09/01 23:17, , 20F
就算是關於手機,但google不是自己也有併Motorola
09/01 23:17, 20F

09/02 11:04, , 21F
文末似乎很看好nokia (笑) nokia自己的銷售被微軟打死
09/02 11:04, 21F

09/02 11:06, , 22F
跟微軟合作沒問題 但只跟微軟合作才是大問題
09/02 11:06, 22F
文章代碼(AID): #1GFqRt33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