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黃舒駿批金曲獎定位不明

看板Golden-Award作者 (謎˙星人)時間19年前 (2005/06/03 22: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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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urple23 (為非作歹)》之銘言: : 【黃一平╱台北報導】 : 小蟲意見多被嫌 : 凡人二重唱的袁惟仁昨說,雖然他仍以金曲獎是華人音樂指標為榮,但他兩次獲邀當評 審都婉拒,主要希望避免球員兼裁判的弊病,但本屆卻還有類似情況發生。黃舒駿則以葛 ﹌ 萊美獎為例,得獎者多為有高銷售成績的歌手,他認為有必要鼓勵有創意的音樂,但須與 ﹌﹌﹌﹌﹌ ﹌﹌﹌﹌﹌﹌﹌﹌﹌﹌﹌﹌﹌﹌﹌﹌﹌﹌ 金曲獎區隔。 ﹌﹌﹌﹌﹌: 說實在話,要使用葛萊美獎的頒獎方式,其實是不錯的"構想"...... 只不過,金曲獎要頒兩天才頒得完,而且,一天的收視率爆高,另一天是 0..... 誰說入圍者一定要在市場受到肯定,如果是這樣,那金曲獎也甭辦了, 交給"MTV"or"G-MUSIC"就好啦... 而且,現在的頒獎走向(以流行+非流行),對非流行市場主流的入圍者來說, 已經算是最大幫助了,若是要分開,可想而知,非流行市場音樂者會慘到什麼地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9.48
文章代碼(AID): #12e6tcF1 (Golden-A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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