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要結婚了,可是男方沒有錢辦婚禮...?

看板GetMarry作者 (寂寞小狗)時間8年前 (2015/09/03 17:41), 8年前編輯推噓9(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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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先生婚前購屋時 考量他是某銀行行員 為圖那一點點的貸款優惠 我們決定房子放在他名下 每個月我出一半貸款 我都是匯款進他的戶頭 以求留下記錄 婚後我們本來想改成共有 但發現契稅比想像得高 後來就放棄了 我想建議你 回去看看合約 如果還能改 最好還是改成共有 畢竟老實說 照現在看來 你們婚事說不定還有變數 若照合約沒辦法改 那我有兩點建議 第一、辦過戶時順便做預告登記 須經彼此同意才能轉賣房屋 以限制他處分土地、建物的權利 強化對妳的保障 第二、找代書寫契約 說明房地實為共有 只是借名登記在他名下 然後拿去公證 公證過的契約 效力很強 可以不經訴訟 直接進入強制執行 做這兩件事 並不需要花太多錢 無論最後是否結婚 都建議妳去做 不僅可以安妳父母的心 如果將來意外出現什麼不好的事 妳也不用擔憂人財兩失~ ※ 引述《litinshan (心與心)》之銘言: : 文章很長... : 我跟閃光交往將近四年,去年我們在台中買了一棟預售屋,因為工程款一期 : 將近八萬(每個月)所以我們是平均負擔的...平均我一個月會拿出四萬一起 : 繳~其實真的都是平均分擔,生活費也是,目前也是同居。 : 雙方收入都在每月5-7左右,我是自營業,閃光則是科技業比較穩定。 : 但我自營業淡季時也是5左右。但是目前加上頭期款以及現在的工程款, : 戶頭所剩不多,每月固定開銷也是將近10-14左右。(車貸.房租.吃喝等) : 去年要買屋時閃光就跟我父母提起要結婚這件事情,但閃光好像只跟我父母說, : 沒有跟他媽媽說阿(他們單親)而且因為戶頭已經見底,我們是沒有多餘的錢辦 : 婚禮的,(在此可能很多人都覺得說那為啥還要結婚?不要結阿) : 但那時閃光認為一起分擔工程款的錢不是我應該做的,就算雙方有一定的信任, : 家長也會有意見,如果你們女兒每個月的收入都拿出四萬塊給男朋友,然後很節儉, : 做父母的難免會有點心痛,畢竟誰也不知道未來發生甚麼事情?也許根本不會在一起? : 所以為了博得我父母的信任閃光才提出婚事。可是他卻到了今年暑假我爸媽在問 : 是有沒有要來提親了?才跟他媽媽說起要結婚這件事情。 : 他媽媽當然是不太肯,認為我們現在沒有錢,儲蓄也快見底,(大概只剩三期存 : 款)還跟我說,希望婚禮越簡單越好… : 我爸媽也知道我們的困境,所以我媽說不需要聘金,但是該男方出的男方還是要出… : 我爸媽只有我一個女兒…該女方出的我們女方自然會出。 : 我媽說,這是他做到的最後讓步。 : 我有稍稍說阿可不可以登記,因為我們是大家族的關係…姊姊都嫁得不錯, : 婚禮再省也是會有宴客,所以我媽整個非常不悅。 : 我男友最後想到的方法就是只能跟媽媽拿錢,他知道他媽媽是有能力出這筆錢的, : 婚禮的(20-30萬左右)但是我男友是用借的方式,以後打算每月先還一萬。 : 我也覺得挺好,我接受~一起還也可以。畢竟我知道婚禮父母本來就不該幫孩子 : 出錢。 : 房子明年底就蓋好,我男友跟我家人都不希望蓋好時我們還沒完婚,感覺就會被 : 別人說女兒跟別人跑也沒有婚禮,更何況蓋好時我們還需要一筆裝潢費用。所以 : 那時候必須再存一筆,怕現在不定下來,婚期遙遙遠遠。 : 但是男方媽媽不願意,媽媽覺得借錢不好,不是很想借。認為結婚該自己賺。 : 我不方便發表任何意見,我也不羨慕結婚時很多父母都會幫忙出錢,如果最後只能 : 這樣我願意自己存結婚基金,即使之後可能五六年後才結婚。 : 我知道跟這男友很辛苦,但我愛他肯吃苦,勤勞,不像一般人動不動就說離職。 : 他也願意陪伴我,縱使他早上要上班,我半夜還在自己的工作室努力趕件,他也 : 一定要陪伴在我旁邊。 : 十月確定要提親了,但是我男友也沒有跟我爸媽說明錢要怎麼來,我爸媽起初以為 : 他媽媽要幫他支出,今天才知道原來他們都還沒講好。 : 我爸媽當然生氣,怕提完親以後要辦婚事結果沒有半毛錢,是要怎麼辦? : 因為我爸媽覺得他們該出的餅錢自己都要出了,不知道男方還猶豫甚麼,而且 : 我爸媽也同意訂結一起,認為這樣省錢。能省的都省了,不清楚男方家長猶豫在哪? : 所以我爸媽今天拒絕提親一事,認為先不用提親了,沒什麼好說的。 : 我知道我媽的想法只是覺得女兒養了這麼多年,無法風光辦婚禮她可以接受,但是 : 訂結一起也可以接受,連聘金都不收了,到底男方家長猶豫甚麼。 : 認為不該猶豫,覺得對方沒有心想要娶我進門。 : 我聽了也是滿難過的,因為他媽媽也是有稍微跟我提過,要是是他女兒要結婚,可以 : 登記就好…… : 囧 我都不敢跟我爸媽說了 : 請問各位有類似這樣的經驗嗎? : 在提親前就有點鬧得不太愉快… : 對了我跟男友目前24歲,真的是卡在房子問題希望能先結婚。 : 只是想問大家說有甚麼辦法可以解決目前問題,還是說真的就不要結婚了呢? : 請大家不要複製文章,謝謝>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244.1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441273293.A.B98.html

09/03 17:42, , 1F
專業文
09/03 17:42, 1F

09/03 17:44, , 2F
並不是所有經公證的契約書都可以逕為強制執行
09/03 17:44, 2F

09/03 17:44, , 3F
原po容有誤解
09/03 17:44, 3F

09/03 17:44, , 4F
以你所設的例子 是無法逕為強制執行
09/03 17:44, 4F

09/03 17:45, , 5F
可參考公證法第13條
09/03 17:45, 5F
我的確說得不清不楚 很抱歉 應該要在公證契約載明 如果賣屋 價款應逕受強制執行 1/2歸於原po之類的文字 才可以不用再一個個審級地一直追討價金囉~ ※ 編輯: Ai (117.56.244.181), 09/03/2015 17:54:51

09/03 17:58, , 6F
其實看完原PO的文章我有點擔心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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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7:59, , 7F
建商不知道共同持有的機率到底有多高Orz
09/03 17:59, 7F

09/03 18:05, , 8F
對阿,我猜他問的是代銷。婚前共同持有沒問題阿
09/03 18:05, 8F

09/03 18:08, , 9F
謝謝你的建議~跟經驗分享!!我有認真的參考!
09/03 18:08, 9F

09/03 18:09, , 10F
謝謝YMSH大大>_< 我會再用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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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8:24, , 11F
很受用
09/03 18:24, 11F

09/03 22:21, , 12F
推!
09/03 22:21, 12F

09/03 22:58, , 13F
如果是我,我會再去做設定
09/03 22:58, 13F

09/04 02:24, , 14F
其實也可以把土地所有權和房屋所有權分開不同人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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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2:25, , 15F
這樣若多年後,你和你男友要再買一間房,其中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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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還可以用省購優惠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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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2:34, , 17F
不好意思打錯字,是首購優惠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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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8:21, , 18F
首購不是夫妻是為一體來看?
09/04 08:21, 18F

09/04 13:54, , 19F
我今年六月買房~首購跟公教利率是夫妻才能共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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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3:54, , 20F
我們後來用三商美邦,只比公教高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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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0:29, , 21F
信貸借一下不就好了,雙方收入都還可以沒必要搞到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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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0:29, , 22F
方家長不滿又留遺憾
09/04 20:29, 22F
文章代碼(AID): #1Lw1NDkO (GetM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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