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是否要為了不想結婚而分手呢?已回收
: : 首先
: : 自我介紹,本人是蠍女,與獅男交往6年
: : 交往這麼久後,其實只剩兩條路
: : 1.結婚 2.分手
: 相處不一定要結婚 可以保持交往就好
: 直到時機成熟(雙方沒有<不舒服>感覺) 50歲再結 也可以~~
但主要是1.他父母會逼婚 2.我們想生小孩
如果生小孩只是同居不結婚...
: 男女(或夫妻) 錢可以各管各 (我和我先生就是這樣)
: 錢各管各的好處: (1) 風險分開! (2) 夫妻猶如<婚前> 經濟獨立 支配權自主
喔喔!!
這點我可以學習起來 (筆記)
那請問一些共同的水電費之類的
是事前協調好誰付嗎?
還是有各自都拿錢出來負擔呢?
: 現代很多夫妻工作地點 和老家縣市不同
: 工作地點: 不一定是自己可決定的! (哪邊有肥缺 就往哪邊跑)
: 若小孩是自己養(花錢請保母養) 應該不用擔心太多!
我也是考慮到這點
我有偷偷下決心,小孩不給他們家養
(但是他媽媽超超超超超超超超想我們生個小孩給她養)
所以這點我很頭痛.... >"<
但是還不需要這麼早煩惱倒是真的~
畢竟都還沒決定要不要嫁的說~
真的很感謝你的回答 :)
讓我有種豁然開朗的感覺~
真的很感謝你的回答~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7.128.130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