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下個月雙方父母要碰面吃飯了已回收
※ 引述《aqns13 (平蕪盡處是春山)》之銘言:
: 然後最頭痛的:他們認為男方理所當然要全部買單
在古代: 女人<沒受教育/無謀生能力/無存款> 當然要<靠男人>全部買單!
在今天: 女人有受<和男人一樣的教育> 有謀生能力 甚至薪水比男人高
買車/買房甚至可女人自己來! 為何還要偽裝<很無能/需靠男人>貌???
: 我爸說,他覺得自己女兒忙婚禮忙到焦頭爛額,很像急著要嫁給對方,
: 他看不下去。
: 現在結這個婚,感覺自己賠很大,賠本在嫁。
其實 這是個迷思!
除非女人婚後: (a) 很少回娘家 (b) 不幫父母做家事/跑腿等 (c) 不照顧父母
這才叫<賠本> 賠很大吧!
: 因為我們大餅只訂了26盒(郭元益百年好和款,中+西式)
: 然後那些禮俗什麼的全都沒有。
: 他認為他沒有開條件,是尊重男方;
: 但男方應該要依據誠意,把婚禮辦得越風光越好,才表示他很想把我娶回家。
這也是個迷思!
很多人以為 男方<有能力>養女人 才叫幸福!
其實 (1) 公婆社經地位"不一定"比岳父母社經地位好 (甚至要拿兒子的孝親費過日子)
那...指望夫家<有能力>給更多的幸福 理由在?
(2) 現代女人需<靠男人養>嗎? 若她有工作/薪水 她自己就可養自己啊!
一旦女人像男人一樣<有經濟能力> 本身<機動性>就提高!
如: 可自己(或夫妻)一起在外租屋(或買屋)--> 不用大家<擠在公婆家>!
後面引發: 和大小姑生活作息不一樣 大家互相干擾 睡也睡不好....
(3) 女人如果平日忙上班(被綁在工作) + 沒住公婆家(夫妻住工作地點附近) +
夫妻錢財各管各(不用怕誰擺爛) + 男女平權婚姻(女人連除夕夜都在娘家過)
請問: 公婆<如何/何時/何地/哪一分鐘> 能虐待到媳婦???
: 我昨天和爸媽講到一把鼻涕一把眼淚。
: 我跟他們說,我是和男友"結婚",不是"嫁他",
原po觀念正確! ^_^
: 所以不要老是覺得自己賠本。
: 婚禮支出也是一樣,我跟男友都有在賺錢,
: 雖然我的存款較少,但我不想完全由男方買單,
: 一方面原因也是因為讓對方花錢,日後吃人手軟,未必是好現象。
沒錯! 出錢不是出假的!!!
: 我本來個性就比較倔強,要什麼樣的婚禮也是我在決定細節。
: 能付的小錢我就自己付掉,沒想到爸媽看在眼裡,都覺得這是男方不夠貼心。
: 所以現在就一直要男友再拿誠意出來。
: 然後原本不在乎的點,說要讓我們自己決定的部分,通通變成要再商量了。
希望原po 能堅持下去 支持自己的理念!
也許妳的爸媽現在不太能了解妳的想法/作法
但 以後日子還很長
等日後 妳父母會察覺到: 他們並不像古代人一樣 失去一個女兒 而是女兒還常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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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女兒:(婚前+婚後)都好好愛護吧! 若不窮,<婚後>別丟給夫家(養)!╮(﹀_﹀")╭
本來是公主->偽裝窮"灰姑娘"取/用/住公婆->被夫家"監禁"+過"養女"般生活->超級大白目!
關於拿不拿聘金,有三種可能性: (不知你未婚妻家 是哪一種?)
(A) 拿聘金: 同古代人,男方買<女人>來養,然後得到<女方人力>。(女婚後不怎孝順娘家)
(B) 拿聘金: 女人婚後<仍孝順娘家>,把夫家當凱子,能凹錢就凹錢。
(C) 不拿聘金: 聘金讓女人有如待價而沽的商品,是一種「蠻俗陋習」;反對人身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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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ony577 來自: 1.161.79.21 (10/16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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