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簽證與居留證的不同??
最近拿到德國簽證了
高興之餘卻也產生了一個疑問
在網上大家都說拿到簽證後到德國要辦延簽
但就我所知 應該是辦居留證
另外 我看一下我的Visa上面的日期只有一年半
因為我之後要讀的研究所的秘書只給我一年半的合同
他說 到德國都是一年一年延長的 能給一年半已經比一般長了
但是我是要去做博士研究的 起碼呆上三年以上
也就是說我必須辦理延簽
我問了一些人
有人說 在臺協會給的visa只是讓我們進德國用的
之後第一次辦居留證時需要看一下
之後都是以居留證為主 居留給多長就多長
Visa只能用三個月
我想問的是
到底我從在臺協會領到的visa 上面的有效日期有沒有用
還是說到德國一切以居留證為準
也就是說 在臺協會給的Visa就算到期也沒關係?
辦居留延長也只要出示原居留證?
若是居留證與Visa皆需要辦理延長
Visa 的延長需要什麼文件?
謝謝(傻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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