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桃園縣有可能過半縣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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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條(地方制度法). 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 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人以上,未改制為直轄市前,於第三十四條、第五十. 四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及其他法律關. 於直轄市之規定,準用之。.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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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覺得很奇怪.... 台灣一堆民意代表或首長都拚命吹自己縣治的人口數足夠升格. 但是我記得人口應該是升格的"最低門檻"吧?. 我記得以前是學過:. 當一都市其政治、經濟、文化或其它因素足以影響一省或一地區,得設省轄市. 直轄市也是~當足以影響一國,則設直轄市. 所以一個縣的縣治所在設市我是沒什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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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共有13個鄉鎮市. 目前5個縣轄市(桃園市 中壢市 平鎮市 八德市 楊梅市). 蘆竹鄉最近1~2年應該也會突破15萬成為第6個縣轄市. 龜山鄉人口13萬9293,每年成長1~2千計算應該5-10年間也可以破15萬升格。. 屆時桃園縣會是全台灣第一個轄內縣轄市總數超過鄉鎮市總數1/2的縣。.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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