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以前的都會區規範,怎麼定義出多核心?

看板Geography作者 (妙蛙種子蛇紋熊)時間7年前 (2017/06/17 16:33),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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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都會區定義,依我的了解, 只說超過20萬人,且7成住在當地/7成在當地工作,可以叫做核心都市(超簡要) 可是並沒有說怎樣才能組成多核心的都會圈, 我的問題是,為什麼是桃園中壢組都會圈,而不是台北桃園成為雙核心都會圈, 甚至是北桃壢多核心都會圈?? 多核心的定義是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245.1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eography/M.1497688383.A.E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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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也能算進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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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17:36, , 2F
你知道課本寫書人的年代都是20年以前以上的理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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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社會變化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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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區吧 每日通勤來往的中心...hmm 樓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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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22:47, , 5F
都市地理學(三民)P.184,不用謝
06/17 22:47, 5F

06/24 12:34, , 6F
多核心是解釋出來的,看你從那些面向解釋這幾個地區合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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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核心都會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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