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縣轄市與市轄區的變化
※ 引述《brea ()》之銘言:
: 這真是個老掉牙的問題
: 沒幾年都會有新的排名出來
: 不過我私下以為這些問題其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 因為每一區有每一地區的特別的地位與存在的地位
: 而不必用一些諸如市鎮鄉區的名號來相互比較與排名
: 也沒有說市的位階與優勢就會比鄉鎮來得好
說穿了,就是台灣根本沒有地方自治的傳統
而且現在PPT的鄉民,大部分也缺乏地方自治的概念
行政區劃只是管理的便利、經濟效益的出發,而不是自治的考量
20-30萬人所劃設區,也僅僅直轄市政府的派出機關,而非自治單位
而鄉民更在乎的也許是某些「行政區」的人口排名
而比較不會在乎,如高雄縣的原住民鄉以後都併到旗山區,所可能產生的效應
和本題沒直接相關,但和地方自治相關的是..
在美國,community泛指的是有共同認同的某一地域的居民
整個NYC近千萬人口是個community,而幾百人的聚落也是個community
不過,這個字詞到了台灣,和社工社區發展結合在一起,變成社區
從這個字詞的「本土化」,其實也是很有趣的台灣社會思潮的反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5.91.46.18
推
01/24 22:22, , 1F
01/24 22:22, 1F
推
01/24 22:36, , 2F
01/24 22:36, 2F
推
01/24 22:40, , 3F
01/24 22:40, 3F
推
01/24 22:57, , 4F
01/24 22:57, 4F
推
01/25 02:03, , 5F
01/25 02:03, 5F
→
01/25 06:16, , 6F
01/25 06:16, 6F
→
01/25 06:17, , 7F
01/25 06:17, 7F
→
01/25 09:07, , 8F
01/25 09:07, 8F
→
01/25 09:08, , 9F
01/25 09:08, 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