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50年代的台灣七個發展
教師手冊裡面有大概寫台灣地區區域計畫的劃分
民國47~60年:區域計畫形成期
民國47年擬定配合高雄港擴建區域計畫、台中區域計畫,高雄台南區域計畫等,民國53年
修正公布都市計畫法,將區域計畫列為都市計畫之一種,此時區域計畫是著重於發展經濟
需要而設立。
民國60~68年劃分七個區域及開始實施區域計畫法時期
民國60年依據台灣地區國土綜合開發計畫完成初稿,將台灣分為北區、新苗、中區、
雲嘉、南區、東區、宜蘭等七個區域,開始擬定並完成各區區域計畫。但一系列的計畫
大多數並沒完全審議通過。
民國68之後
由於台灣十大建設次第完成,台灣的經濟活動及空間結構逐漸改變,南北時距縮短,故
台灣地區綜合開發計畫配合修正,將七個發展區改成現今的四個區域。
※ 引述《obstimistic (oao oao oao )》之銘言:
: 請問版上各位大大……
: 龍騰版95暫綱版,第四冊,
: 在第9章,台灣區域發展部分提到……
: 台灣,在50年代,
: 分成7大發展區,
: 之後,
: 為了 均衡區域發展,
: 而分成四大區域(這就是我們常見的北、中、南、東)
: 但是很想問,之前的這7大發展區是怎麼分的啊?
: 怎麼查都查不到這方面的分法?
^^^^^^
課本文字不是就有寫以經濟發展為目的,配合自然和人文指標劃分!
基本上只有龍騰提到這個七個發展區而已
南一並沒有提到早期有七個發展區。
課綱重點只強調區域如何劃分,地理區的概念。所以我之前在看的時候,也翻很久
查資料。不過,七個發展區個人還是覺得帶過即可。因為很多牽扯到早期的區域計畫
的內容。
: 還有,為什麼從七區變四區,就可以均衡發展?有理論基礎嗎?
: 不知道有哪位大大有這方面的資料嗎?
: ^^
: ---
: 不才版友想問問,怕誤了廣大子弟……
: 先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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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2.59.9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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