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評分] 0628(二) 名牌(下)+搶愛人(上)
※ 引述《dragonsoul (D‧S)》之銘言:
: : ◆ From: 59.120.41.66
: : 推 viviank:5分 呃...搶愛人本來就不對麻>_< 為什麼沒有錯 61.223.16.73 06/29
: 我覺得用"搶"這個字就有問題了
我也覺得主題下的不對,
主題應該是"背著朋友偷來暗去"
: 個人認同下議院1號的一段說法
那個1號他是在玩文字遊戲啦,
閃避一些原則OO、導入一些道理XX,主旨是讓你覺得他沒錯。
(又或者在他的世界、他的作人原則本來就是不顧朋友道義,那就另當別論了。
註:這裏所謂的道義是指不在朋友"背後"捅一刀、"偷來暗去"作出可能傷害他的事)
事實上呢?
OK,他說朋友妻不可戲?又還沒結婚,大家都有自由吧,
是啊沒錯,這話說的可真漂亮,
但若真的是喜歡朋友的女朋友一開始就該直接說吧,
是朋友的話就明著來嘛,偷來暗去的算啥~
(明講直說的話
說不定朋友還覺得自己對女友的感情並沒有那麼深、或已變淡,
搞不好他還會退出成全咧)
要嘛大家公平競爭,讓朋友心理有底,而不是最後才知道~
說不定還成為別人的笑柄:
背著朋友這樣偷來暗去,搞不好有一天被抓姦在床,
或著先被其他朋友知道,然後最後才傳到主角耳朵,
這些情形對朋友的傷害可大了,還是說這樣也叫朋友!?
劈腿是不對的(此指戀人不知道的情形下,不過這不是本次的主旨)
背著朋友跟他的女友在一起當然也是不對的,
他講了那些話(就是你下面寫的那段啦),不過是要閃避他背叛朋友的事實與責難。
: 就算是情人,也是獨立的個體,並不是另外一個人的私人財產
: 另外,兩個人會在一起、談戀愛,就是因為互相喜歡
: 如果其中一個因為喜歡上別人而移情別戀 (先不論劈腿)
: 那又有什麼錯? 只要他們兩個人是真心在一起的,互相喜歡
: 談戀愛不是在搶停車位,沒有先來後到的
他們如果不是被發現,還不知道要瞞朋友多久,
這樣的愛…是什麼愛,講句玩笑話:我看玩弄朋友的成份還比較大。
: 又不是說那個第三者就是單純喜歡搶別人的情人 (如下議院2號)
: 其實根本就不喜歡他,只是覺得別人的比較好,搶到之後就不要了
: 這種人心態就很可議了
: : 推 koes:3分 討厭他們把橫刀奪愛說得頭頭是道 沒看完... 218.164.153.69 06/29
: 想像一下,你今天跟一個你有60分喜歡的人在一起
: 後來你發現有另外一個人讓你喜歡90分,你跟他在一起也比較開心
: 那,為什麼不能移情別戀?
: 你的情人又用什麼理由來限制你?
說的很好,若單純只是看上述你的這幾句話,我想大家都是認同的,
但這樣的講法是失焦的,
撇開事情到最後情人的心情、傷害與反應不談,
本次的主題應該是:跟朋友的情人(或情人的朋友)偷來暗去對還是不對,
用這樣講法來說明應該比較容易:P
: 用第一人稱來說明可能比較容易
: 假設今天我女朋友喜歡上另一個人,而且跟他在一起比跟我在一起還要開心
: 那,我以什麼立場去阻止她?
: 因為我喜歡她? 但是我喜歡她是我的事情,她已經喜歡上別人了
: 那我又憑什麼阻止她?
: 就因為我喜歡她,所以我有理由限制她不能跟她喜歡的人在一起?
: 那不就像社會新聞看到的那樣
: 妳的另一半要跟你分手,妳用自殺來威脅他
: 用的理由是:「我這麼愛你,你怎麼可以離開我?」
: ...因為妳愛他,所以妳用自殺來威脅他?
: 你的情人移情別戀,然後你殺了她
: 說:「我這麼愛你,你怎麼可以愛上別人?」
: ...因為你愛她,所以你殺了她?
: 愛是這樣的嗎?
: ...或許只是我個人的定義跟其他人不一樣,我只是認為:
: 愛一個人,不是要擁有他,更不是要佔有他
: 而是要為了他著想,希望他過的開心
說的都對,但是失焦了,
如果是真愛的話,那就說清楚啊,
背著愛人(或朋友)和別人(或朋友的愛人)偷來暗去,然後最後紙包不住火才跟他說,
對不起,我和他(她)在一起了,這算什麼啊。
(套那個1號的說法,可能他還不覺得有啥對不起他朋友的咧)
是朋友的話一開始有感覺就該講清楚,
不僅讓大家都有選擇的機會,
也讓朋友受傷的程度減到最輕,
也是他認清他的愛人的心理是在想什麼(或說是真面目?)
只能說當那個1號的朋友很倒楣,
又或許那個1號不當他是朋友吧,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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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0.15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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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20.41.66 07/01, , 1F
59.120.41.66 07/01, 1F
※ 編輯: LuZenJar 來自: 61.30.158.70 (07/01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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