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欲退費才知道的事

看板GVO作者時間16年前 (2008/05/19 17:41),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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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你這種情形 又再度燃起我的怒火 之前我是參加三年教材組的課程 當時我也是被講得很心動 所以也沒有注意到它上面寫的條約內容 上了快一年後 因為種種原因 而想要轉讓 這時 我認真看了條約 才驚覺 上面寫著 「免費贈送之課程不得請假、轉讓(送)、退費、折價、換教材, 否則取消贈送課程不得異議」 而我的卡片背後寫著的期限最後面也寫了個(贈) 但我很想轉讓 也問了一個熱心的版友 於是很勇敢的跑到地球村去提出這個要求 一開始地球村的小姐當然很堅決得說 "這是買書送課程,而且當初簽的合約上也有寫不能轉讓" 但因為版友的經驗的支持下, 我的語氣和眼神變得很有殺氣 最後我就丟下一句話 "那我再去消基會或是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問看看好了" 就很瀟灑的走~~~XD 其實那時候心情是不爽的.... 回到家,剛要進家門 電話響起~ 接起來果然是地球村的小姐打來的... 語氣就是一付要幫我的樣子 我也平心靜氣的回他話 他問了我為什麼不想上啊!要幫我再請假(我的請假已經用完了)之類的 但我都沒有同意 我堅持一定要轉讓 最後他說原本這種課程是不能轉讓的 但要幫我特殊申請 條件是原本可以轉讓三分之二的權利 只剩下二分之一 我還是繼續跟他凹 也許是我的口才不夠好 還是沒有成功 我也同意以轉讓二分之一課程為最後結果 掛了電話 越想越不對 決定要找相關法規來看看 我先打去消基會想問一下 但沒人接 後來我打去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的第四科(管理補教相關業務)問 那位先生說 補教法沒有規定轉讓的相關事項 但是我的課程未到全部課程的三分之一 是可以申請退費二分之一的 況且 就算補習班的合約上有寫說不能退費的相關文字 只要和補教法抵觸 合約是不能成立的 有了法規上的支持 我更理直氣壯的打去地球村和他們理論 我和地球村的小姐說 "你們要是不給我轉讓,我就要求退費" 也告訴他們我有打去主管機關詢問過 當我盡了一切的努力之後 最後 地球村打來說他能夠讓我轉讓三分之二的課程 ---------------------------------------------------------------- 這中間的過程現在說起來 很曲折 很辛苦 但有一種追根究底 和惡勢力對抗的感覺 當我接到成功的電話時 很像作冤獄的人 受到平反 XD 我寫出我的經驗 是想告訴版友 "在地球村這個機構,只有堅持到底的人才是贏家" 希望大家不要再被他們的話唬住了 該是自己的權利 就要積極去爭取 消費者的權益 要靠自己來維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7.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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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呀 越來越討厭地球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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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堅持到底才是贏家"...現在要爭一個"理"!!祝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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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8:10, , 3F
這是很好的範例 請各位一起努力 將奸商逐出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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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4:33, , 4F
推一個~之前也吵過~
05/22 14:33, 4F
文章代碼(AID): #18CKjPFl (G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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