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學姊...救救我們...

看板GL38th_21作者 (已經厭倦這樣的生活...)時間19年前 (2005/06/06 20:3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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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想想看要的是什麼 校規,只是規範學生在校內的行為,出了校門,並不受校規約束 髮禁、糾察未廢的此時,我一樣可以在校外看到我無法理解的現象 而,所謂的層次問題,是外人所附加的 所謂的外人,他看到的,是學生在校外的表現,而不是在校內的樣子 所以,大家要的到底是什麼? 關於學妹所描述的,我無法苟同的是樂隊、國樂團也廢掉 我想,反對的應該不只是妳們,學校的年輕老師們,應該也會有類似的想法 何不用理性的態度跟老師們說出妳們的想法,請老師們協助妳們、為妳們爭取 如果是用噓聲表達妳們的不滿,我想,只會造成反效果吧! -- 就當我在自言自語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84.249
文章代碼(AID): #12f48Uku (GL38th_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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