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퀠 令人難過的新聞...

看板GFonGuard作者 (Veni, Vidi, Vici)時間19年前 (2004/11/23 13: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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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clhhu (古靈精怪)》之銘言: : 不過他如果有委屈我都是不顧一切的去申訴(報馬仔) : 也寫了不少信給國防部、海軍總部~的email : 不然就是直接po文章告誡那些不可理喻的班長 : 如果太欺負人,我會直接打電話申訴 : 決不會跟那個阿媽一樣~告訴他~當兵就是給人欺負的 : 當兵是鍛練身體和耐力 : 決不是教你``如何跟流氓相處`` : 各位姊妹加油!要為另一半謀福利 : 但是不要申訴的時候把另一半在哪一中隊和姓名說出來 : 不然他會死得更慘 : 誰敢欺負我男友,他的下場會更慘 嗯~~我不知道你申訴的成效如何啦.. 不過在軍中為了避免black mail的情況或是無的放矢的情況, 所以規定申訴人必須附上自己的級職、姓名、所在的單位, 否則是不予以受理的~~ 這種規定雖然說可以避免black mail的情形,不過也會讓一些想申訴的人望之卻步, 雖然軍中規定不能因為該申訴人的申訴行為而對他有差別待遇, 可是....一定會有的, even是說如果情形嚴重時,申訴人可以申請調到別的單位, 可是軍中就那麼小,軍官間又都是學長、學弟、同學的關係, 所以即便是申訴人換了單位...新單位的人還是會知道他當初是為了什麼事去申訴的, 多少都會對他另眼看待....... 所以說...『申訴』往往都是到忍無可忍時才會採取的方法。 附上國軍申訴制度的網址 http://www.mnd.gov.tw/division/~defense/mil/gpwd/web3/web3_1.htm#a1 -- 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 狂者進取! 狷者有所不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72.78 ※ 編輯: bbc 來自: 61.31.172.78 (11/23 13:25)
文章代碼(AID): #11eiPD3n (GFonGu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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